庆和省监察刚刚对省内困难、障碍、进度缓慢、效率低下的项目进行了专题监察结论,其中确定芽庄乐天综合商业中心项目存在多项违规。
省里将土地出租给企业但未进行土地使用权拍卖
芽庄乐天综合商业中心项目自2016年7月投入运营,投资方为乐天越南,总投资额约6034亿越南盾。
该项目之前是芽庄茶湾商业中心项目,由庆和省人民委员会颁发给芽庄茶湾贸易一人有限公司的投资证书。
根据芽庄茶湾贸易一人有限公司与乐天越南商业中心有限公司之间的项目转让合同,2015年10月21日,省人民委员会已发布决定,批准乐天越南商业中心有限公司的投资政策。然而,实际上2015年10月27日,芽庄茶湾贸易一人有限公司与乐天越南商业中心有限公司才签署转让合同。
庆和省监察结论,省计划投资厅在签署转让合同前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发布乐天越南商业中心有限公司投资政策决定,在时间方面不符合规定。
芽庄茶湾贸易一人有限公司与乐天越南商业中心有限公司之间的项目转让,在未获得省人民委员会根据2014年《房地产经营法》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符合法律规定。
发生此违规的责任在于2015年庆和省人民委员会、省计划投资厅及相关个人。
监察还确定,省计划投资厅在未建议省人民委员会调整投资政策的情况下,颁发了调整总投资额近6034亿越南盾的投资证书,未确保符合2014年《投资法》的规定。
责任在于2017年庆和省计划投资厅。
关于土地分配、租赁和用途变更,监察确定省人民委员会将10,303.6平方米的商业和服务用地出租给企业,但未进行土地使用权拍卖,不符合2013年《土地法》的规定。
发生此违规的责任在于2015年庆和省人民委员会、省资源与环境厅及相关个人。
颁发的投资登记证书不符合建设规划
对于芽庄心志医院项目,监察确定庆和省人民委员会同意批准由芽庄心志综合医院有限公司作为投资方设立和建设芽庄心志综合医院的第一阶段,并颁发投资登记证书,不符合建设规划和土地使用规划,违反2005年《投资法》。
责任在于2012年庆和省人民委员会及相关个人。
监察确定,在颁发投资证书时,芽庄心志综合医院项目仅部分符合已批准的规划,因此不符合享受社会发展鼓励政策和投资优惠的条件,但项目仍享受了优惠。
此责任在于2012年庆和省人民委员会。
此外,监察还确定庆和省人民委员会将6,762平方米土地租赁用于上述项目的第二阶段,而未进行土地使用权拍卖,违反2013年《土地法》。
责任在于2014年庆和省人民委员会、省资源与环境厅及相关个人。
基于以上结论,省监察建议庆和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根据权限指导或建议有权限的机关指导对监察结论中提到的与缺点、违规相关的组织和个人进行检讨、明确责任,依法严肃处理。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