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提议增加特殊津贴,影响约64万医疗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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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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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提议增加特殊津贴,影响约64万医疗人员

司法部已公布审查草案文件,规定公立医疗机构中公务员、职员、劳动者和武装部队的一些特殊津贴制度,包括防疫津贴制度;对村、居民区医疗人员和村、村助产士的支持制度。

草案由卫生部制定。

根据草案,医疗机构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安排劳动者按班次或加班工作的形式。

如果人力资源不足,无法安排劳动者按班次或加班工作,则必须安排劳动者24小时值班。

关于值班津贴制度,草案明确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日24小时值班时,每人每班可享受325,000越南盾的津贴。此津贴适用于特级、一级医疗机构;中央法医精神病院、边和中央法医精神病院。

255,000越南盾/人/班的津贴适用于:二级医疗机构、国家法医学院、区域法医精神病中心、国防部下属军队法医学院、国防部下属刑事技术鉴定室、公安部刑事科学研究院下属法医鉴定中心、公安部刑事科学研究院、省级公安刑事技术室等。

185,000越南盾/人/班的津贴适用于:其余医疗机构、省级法医中心、国家人体器官移植协调中心(针对咨询、动员捐赠人体组织、器官的值班)、院外急救机构(针对急救点的值班);

乡医疗站、乡医疗站下属医疗点、军民医疗站、军民医疗所、人民公安医疗所等适用70,000越南盾/人/班的津贴。

对于院外常驻值班的劳动者,可享受津贴:特级、一级医疗机构;中央法医精神病院、边和中央法医精神病院为160,000越南盾/人/班。

二级医疗机构、国家法医学院、区域法医精神病中心、国防部下属军队法医学院、国防部下属刑事技术鉴定室、公安部刑事科学研究院下属法医鉴定中心等适用125,000越南盾/人/班的津贴。

其余医疗机构、省级法医中心、国家人体器官移植协调中心(针对咨询、动员捐赠人体组织、器官的值班)、院外急救机构(针对急救点的值班)将享受90,000越南盾/人/班的津贴。

对于乡医疗站、乡医疗站下属医疗点、军民医疗站、军民医疗所、人民公安医疗所、依法设立的行政处罚处理医疗机构、伤兵、病兵抚养机构、公立社会救助机构将适用35,000越南盾/人/班的津贴...

草案规定,24小时值班的劳动者可获得40,000越南盾的餐费支持。如果在工作日、每周休息日24小时值班,可补休1天;在节假日、春节24小时值班,可补休2天...

草案还提议提高手术、操作津贴制度。

卫生部提议增加特殊津贴,影响约64万医疗人员

同时,草案还提议提高第1组和第2组的防疫津贴标准。

草案的另一内容是将村、居民区医疗人员和村、村助产士的“津贴制度”改为“月度支持制度”。

同时,将月度支持标准提高到之前的津贴标准以上,确保满足实际需求并根据地方的建议。

具体草案规定,村、居民区医疗人员和村、村助产士的月度支持标准为基础工资(2,340,000越南盾/月)的0.7或0.5倍。

其中,0.7倍适用于在以下地区工作的村、居民区医疗人员和村、村助产士:有350户家庭以上的村;根据总理决定规定的困难地区乡村;有500户家庭以上的居民区、街区。

0.5倍适用于在其余乡村、居民区工作的村、居民区医疗人员和村、村助产士。

省级人民委员会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实际需求和预算能力,向同级人民议会报告具体规定村、居民区医疗人员和村、村助产士的数量。

同时,具体规定村、居民区医疗人员和村、村助产士的月度具体支持标准,但不得低于规定的支持标准...

据卫生部称,新法令草案将影响公立医疗系统中约64万人,包括医院、医疗中心、预防机构的52万职员、劳动者和12万村、居民区医疗人员、村助产士。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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