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晚,胡志明市交警局(PC08)代表表示,关于“公交车司机将车开上人行道被停职”事件,PC08所属安祥交警队迅速邀请司机前来工作,并记录违规行为。
据此,公交车司机为N.V.B.先生(47岁,居住在西宁省),此人因“驾驶车辆在人行道上行驶”的行为被记录违规,罚款600万至800万越南盾,并扣除驾驶执照4分。
司机B.表示,由于道路拥堵,担心迟到,因此驾驶公交车一半在车道上,一半在路肩上,以超越其他车辆。
此前同一天中午,社交媒体上传播了一段公交车在人行道上行驶的视频,该视频拍摄于阮文钵路,春泰山乡,从黎光道路前往大桥方向。
根据视频中的图像,车牌号为62-5的公交车在这条路上插队,以“一半在车道,一半在人行道”的方式行驶,后面有许多摩托车正在行驶。
不仅如此,这辆公交车快速行驶导致路上尘土飞扬,后面许多骑摩托车的人不得不“吸尘”。
看到这种情况,有人用手机拍摄并上传到网络,谴责公交车司机的行为。
公共交通管理中心(胡志明市建设厅)代表也通报已收到市民的反馈。该中心已立即停职司机,并配合职能部门继续澄清事件。
驾驶车辆在人行道上行驶的行为不仅违反道路交通规则,而且对行人构成危险,损坏基础设施,并潜藏事故风险。
特别是对于像公交车这样的公共客运交通工具,这种行为更会损害运输行业的形象和声誉,并降低市民的信任。
安祥交警队建议驾驶员需要遵守:在规定的车道和车道上行驶;即使在交通拥堵的情况下,也不要在人行道上行驶,不侵占人行道;模范遵守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法,特别是对于公共客运交通工具。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