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第二套住房时,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合同价值的50%?
与《青年在线》交流时,建设部住房与房地产市场管理局的一位领导表示,该部正在就政府关于控制和抑制房地产价格机制的决议草案内容征求5个部委和行业的意见。
据此,建设部提出了三项机制,以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控制和抑制房地产价格。
关于购房者的贷款政策,建设部提议政府要求越南运营的信贷机构对购买住房的贷款(社会住房除外)设定贷款额度。
具体而言,对于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情况,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合同价值的50%。
对于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情况,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合同价值的30%。
此外,为了透明化房地产交易并限制投机,建设部提议房地产交易必须通过国家成立和管理的房地产和土地使用权交易中心进行。
房地产交易中心将成为相关机构在房地产交易中电子环境上的互联枢纽,具有组织、监督和验证房地产交易的功能,包括买卖、转让、租赁购买。
要求地方建设经济适用商品房
为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控制和抑制房地产价格,建设部提议政府规定各省、市人民委员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2026-2030年期间预计开发的商品房建设项目总数中,至少预留20%用于建设价格合适的商品房。
根据政府决议草案,价格合适的商品房项目适用以下特殊政策机制:
项目投资者选择不通过拍卖、招标进行。
项目投资者选择的程序和手续类似于社会住房项目投资者选择。
项目土地使用费、土地租金按照土地法规定的土地价格表和土地价格调整系数计算。
如果尚未颁布统一的土地价格表,省级人民委员会决定具体项目的土地使用费、土地租金计算价格。
价格合适的商品房项目也享有最高利润定额,等于项目总投资(包括项目土地使用费、土地租金)的20%。
确定销售价格、租赁购买价格的方法类似于社会住房销售价格、租赁购买价格的确定。
价格合适的商品房项目无需在项目范围内安排土地用于建设社会住房。
价格合适的商品房项目购房者不得根据房地产经营法律规定转让购房合同、租赁购买合同。
对于已获投资主张批准或依法选择投资者的商品房建设项目,如有需求将投资目标调整为建设价格合适的商品房项目,则国家有权限机构或投资者根据投资法规定调整项目投资主张。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