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专门法律来发展国家基础设施

Fang
By Fang
14 Min Read

需要专门法律来发展国家基础设施

在每个发展阶段,基础设施始终被确定为与制度和人力资源并列的三大战略突破之一。

基础设施:经济的循环系统

基础设施不仅是道路、桥梁、港口或电力、水利、电信网络等物质工程,还是经济的循环系统,是发展空间结构和国家连接能力的骨架。

一个现代化、同步、有效连接各地区和各行业的基础设施系统,是提高生产力、改善投资环境和提升国家地位的基础。

然而,目前最大的悖论是,尽管党和国家多次确认基础设施是“战略突破”,但实际上,许多重点基础设施项目仍然进度缓慢、成本超支,甚至拖延数十年。

南北高速公路、城市铁路、龙城机场以及许多跨区域、跨省路线都遇到类似的障碍:手续复杂、流程重叠和责任不明确。

原因不仅在于各地或投资者的执行能力,更深层次的是制度问题。

一个基础设施项目,特别是跨区域或国家级的项目,必须同时受到一系列不同法律的调整:公共投资法、建筑法、土地法、规划法、招标法、PPP法,甚至预算法和环境保护法。

每部法律都规定了独立的流程、主管机构和审查方式。在实际应用中,这些规定经常相互冲突和抵消,导致进度拖延、成本增加,而投资效率下降。

此外,按“行业、领域”管理的思维方式使得每个部委都掌握各自独立的权限,缺乏统一的协调机制。

与此同时,从高速公路、地铁、物流到数字基础设施的现代基础设施项目都具有高度的跨区域、跨行业和跨层级特性。当法律体系和管理组织仍以“分割”方式运作时,就无法实施总体基础设施战略。

因此,基础设施的突破离不开制度的突破。如果没有统一的法律框架,基础设施将永远是“瓶颈”,削弱经济的竞争力。

现在是越南需要专门的国家基础设施发展法律的时候了,既统一管理,又为公共投资和动员私人资本提供可持续的法律基础。

许多国家已经认识到,基础设施发展不能仅仅依赖单独的投资或建筑法律,而是需要一个“超级法律”,一部专门进行总体调节的法律,作为连接规划、投资资本和治理的轴心。

基础设施需要作为国家政策进行法律化

国际经验表明,基础设施需要作为独立的国家政策进行法律化,拥有足够强大的协调机构和灵活的金融机制。

成功的模式都表现出三个突出特点:基础设施被置于长期战略愿景中;协调和管理集中统一;金融机制设计透明、可持续,有效动员公私资源。

这正是越南在制定国家基础设施发展法过程中可以参考的宝贵经验,旨在建立一个整合的法律框架,能够解决重叠问题、协调跨行业并确保基础设施投资真正成为国家发展的动力。

需要专门法律来发展国家基础设施

第一,统一法律框架。这部法律需要整合现行多部法律中的相关规定,为战略基础设施项目创建专门的法律走廊。属于国家优先目录的项目,如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国际中转港、可再生能源基础设施、数字基础设施,将适用关于权限、程序和审批时限的特殊机制。

第二,成立独立的协调机构。可以考虑成立直属政府的国家基础设施发展委员会,或一个部级专门机构,承担“一站式”枢纽角色。

该机构将制定总体基础设施规划,评估社会经济效率,监督进度,并作为国家与私营部门、国际金融机构之间的桥梁。

第三,建立现代金融机制。需要设立国家基础设施投资基金,连接国家预算、官方发展援助资金、基础设施债券和私人资本。该基金按照透明、独立审计和公开投资结果的原则运作。同时,需要发展新的金融工具,如绿色债券、特许权合同,或符合国际标准的风险分担机制。

一部专门的基础设施法律将有助于缩短项目准备时间,减少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疏通社会资源。更重要的是,它帮助越南主动迎接全球基础设施投资趋势,符合碳中和和区域联动发展目标。

该法律也是将党的“发展型国家”观点制度化的工具,其中国家扮演制度构建、协调和确保公平的角色,而企业是实施、创新和创造价值的力量。

届时,基础设施投资不仅是国家的任务,而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任务,由统一的愿景和透明机制引导。

基础设施是组织能力和国家发展思维的象征。一座桥梁、一条路线或一个智能电网不仅是物质工程,还反映了制度实力和管理层的愿景。

如果制度变革缓慢,基础设施将永远落后于发展需求。但如果有一部统一、透明和现代的法律,越南完全能够突破,创建同步、连接和可持续的基础设施生态系统。

现在是时候,与制度改革和人力资源发展一起,将制定国家基础设施发展法视为战略突破的一步,不仅解决当前的瓶颈,还疏通通往发展、独立、自主和深度融入的越南之路。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uoitre)

Share This Article
没有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