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胜诉但无法收回房屋
2022年2月,居住在广南省(旧)成山县成山镇,现为岘港市成山乡的武公正先生与成山镇人民委员会代表、副主席黎英俊先生签署了租赁他在第3街区房屋的合同,租期为1年,租金为每月700万越南盾。
随后,成山镇人民委员会将武正先生租出的房屋安排给黄一先生一家和其他三户临时居住(这些家庭因一个道路建设项目被拆迁,尚未获得重新安置土地以建造住房)。
但当为期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结束时,成山镇人民委员会没有将房屋归还给武正先生。
此时,黄一先生一家仍然居住,因为他们认为旧房被拆迁后无处可住。
愤怒之下,武正先生起诉了成山镇人民委员会。成山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部分支持了武正先生的起诉请求。
武正先生与镇人民委员会于2022年2月28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自2023年2月28日起终止。强制镇人民委员会支付从合同结束到2024年9月30日的租金共计1.05亿越南盾,并将房屋归还给武正先生。
镇人民委员会提出上诉。2025年4月29日,广南省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审理,不接受上诉,强制镇人民委员会支付从合同结束到2024年9月30日的租金共计1.05亿越南盾,将房屋交还给武正先生。
但至今,当局仍未移交房屋。
当局怎么说?
原成山县人民委员会主席黎文生(在撤销县级后,他担任岘港市三春乡党委书记)表示,在赔偿时,黄一先生“嫌弃”价格低,提出申诉,县人民委员会已处理了申诉。
在县强制执行之前,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为黄一先生一家租用房屋一年,县将任务交给镇人民委员会租房。
原本一年期满后,黄一先生应搬离其他地方归还房屋,但他坚持居住,认为赔偿不公。
黎生先生表示,多次与黄一先生会面劝说但未果。在撤销县级之前,他邀请工作,但黄一先生仍然不同意。
之后,武正先生起诉要求镇人民委员会归还房屋,胜诉。“不是当局不想归还房屋给武正先生,而是因为黄一先生固执地居住,当局多次劝说但他不听”,黎生先生说。
黎生先生表示:“在与武正先生工作时,我们已要求他提交申请,依法执行判决,但武正先生不愿意。如果他提交申请,事情早在几个月前就已解决。”
“我已联系新成山乡人民委员会起草申请,发送给执行单位。实际上,武正先生没有任何损失,将根据判决获得当局支付的租金,只是延迟收回房屋”,黎生先生说。
据岘港市律师团律师裴伯勇表示,当一审和二审判决强制成山镇人民委员会必须归还房屋,支付给武正先生1.05亿越南盾租金时,武正先生有权提交申请要求执行判决,执行单位将负责依法执行。
与《青年报》交流时,武正先生表示最近已到岘港市第五区民事执行局办理要求执行判决的手续。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