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胡志明市交警局(PC08)代表表示,此前通过情况掌握和在TikTok社交媒体上审查,交警一队(隶属于PC08局)发现名为“Triệu Nhỏ”的TikTok账户上传了一段记录骑摩托车“翘头”的剪辑,以及另一段内容为多名青少年聚集在路上驾驶车辆扰乱交通秩序的视频。
经过核实,职能部门确认“Triệu Nhỏ”账户的主人是V.Q.T.(19岁,居住在Cà Mau省);目前从事修车工作,居住在胡志明市Tân Uyên坊Uyên Hưng 8街区“Triệu Nhỏ”修车店。
交警一队已与Tân Uyên坊公安协调,邀请T.到办公室工作,澄清违法行为。
对于“单轮驾驶”视频,T.承认是9月30日约22:40从ĐT746 - Phan Đình Phùng路口方向直接驾驶到Phan Đình Phùng路上Tân Uyên坊Uyên Hưng 8街区修车店的人。视频由T.的妻子拍摄,随后由T.本人上传到“Triệu Nhỏ”TikTok账户。
交警对T.的行为“驾驶两轮车单轮行驶”和“无驾驶证”立案。总罚款金额为300万越南盾,同时没收T.的摩托车。
此外,交警部队已对车主L.H.M.P.的行为“将车辆交给不具备驾驶条件的人”立案处罚,罚款金额为900万越南盾。
对于青少年聚集在路上驾驶车辆的视频,T.承认这段视频是从其他页面复制并重新上传到自己的TikTok账户,无法确定驾驶者和地点。
交警局正在继续核实、追踪视频来源,与业务单位协调,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行为。
PC08建议民众,特别是青少年,绝对不要实施、不要怂恿或上传交通违法行为到社交媒体。
“翘头”、蛇行、摇摆、聚集驾驶扰乱公共秩序等行为都潜藏着严重事故风险,并将依法受到严肃处理。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