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局关于政治体系内领导和管理干部评估的新结论

越南中文社

政治局关于政治体系内领导和管理干部评估的新结论

据此,在10月3日的会议上,审查中央组织部关于政治局、书记处管理范围内的干部队伍情况的报告后,政治局做出了结论。

具体而言,为了继续革新、提高效率,并明确各级党委、党组织在管理和评估干部工作中的权限和责任,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政治局一致主张定期每季度、每年进行干部评估,并在有要求时进行突击评估。

对于政治局、书记处管理的职务

政治局明确指出,对于这些职务,依据现行规定(政治局关于政治体系内集体和个人检查点、评估、分类质量的规定第366号;政治局关于干部管理分级、规划、任命、推荐候选人、暂停工作、辞职、免职及相关规定第377号)。

政治局委托各省市委、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党委的常委会;各部委、部门、中央直属机关、单位党委常委会定期每季度按规定对政治局、书记处管理范围内的干部进行评估。

其中重点关注一些主要内容和标准,包括政治品质、道德、生活方式;执行工作规程、民主集中制原则、自我批评和批评以及表率责任;内部团结建设等。

领导、指导、管理、组织执行所分配指标和任务的结果,以及负责范围内下属组织、机关、单位的完成程度;对于执行所分配任务中存在的不足和限制,需要分析、评估、明确客观和主观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提出对干部完成任务程度的分类建议;同时建议有权限的机关考虑对违反、有缺点或未完成所分配职责和任务的干部进行调动、安排其他工作。

定期每季度末前向政治局、书记处(通过中央组织部)报告结果。

对于各级党委、党组织、机关、单位管理的职务

政治局表示,各级党委、党组织、机关、单位领导集体依据现行规定,有责任集中领导、指导、执行对本级管理范围内干部的定期每季度评估。

其中重点关注与政治局、书记处管理职务相同的内容和标准导向。

政治局提醒,基于对干部完成任务程度的分类,考虑、决定对违反、有缺点或未完成所分配职责和任务的干部进行调动、安排其他工作。

干部评估结果需要定期每季度末前向政治局、书记处报告;同时发送给中央组织部,以便在有要求时跟踪、汇总、报告给有权限的机关。

政治局委托中央组织部与中央检查委员会、各级党委、党组织、机关、单位领导集体及相关机关密切协调,按规定提出对违反、有缺点或未完成所分配职责和任务的干部进行调动、分配、安排其他工作的建议。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障碍,建议及时向政治局、书记处(通过中央组织部)报告,按规定进行审查。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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