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局10月8日的结论要求各省市委、市委、中央直属党委以及中央直接管理的部委、单位常委会组织对政治局、书记处管理的干部进行评估。
评估内容首先是政治品质、道德、生活方式;执行工作规程、民主集中制原则、自我批评和批评以及表率责任;内部团结建设。
领导、指导、管理、组织执行被分配指标和任务的结果;负责范围内下属组织、机关、单位的完成程度也是评估内容之一。对于任务执行中存在的不足和限制,政治局要求分析、评估、明确客观和主观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基于评估结果,直接管理干部的机关将提议对任务完成程度进行分类,并建议有权限的上级考虑对违规、有缺点或未完成被分配职责和任务的人员进行调动、安排其他工作。
各机关定期在每季度末月15日前向政治局、书记处报告干部评估结果。
党委、党组织、机关、单位管理范围内的职务将根据上述内容每季度定期评估。同时,各机关根据任务完成程度的分类,对违规、有缺点或未完成被分配任务的人员进行调动、安排其他工作。
中央组织部根据各级党委的结果和建议,将汇总并向政治局、书记处报告政治局、书记处管理的干部评估情况。
此前10月初,总理范明政要求内务部指导对政府管理的干部进行每月、每季度和年度评估,以增强公务执行中的主动性和责任感。评估旨在克服“一些机关、单位、干部、公务员、职员未真正主动、积极,还回避、推卸任务,害怕责任”的状况。
根据政治局的规定,政治局管理的领导职务、一级包括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央检查委员会副主任;中央党部副部长;中央办公厅副主任(是中央委员);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国家审计署署长。
部长和部级机关首长;国家主席办公厅主任;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副主席-秘书长;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副主席是中央政治-社会组织的负责人;人民报、共产主义杂志总编辑;省委书记、市委书记;4个中央直属党委的副书记;河内和胡志明市市委副书记是中央委员;河内和胡志明市人民议会主席、人民委员会主席,属于政治局管理的一级。
政治局管理的领导职务、二级包括中央检查委员会副主任(不是中央委员);越南社会科学院和越南科学技术院院长;越南通讯社、越南之声广播电台、越南电视台台长。
书记处管理的领导职务包括3级;党委、党组织、机关、单位管理范围内的领导职务框架包括10级。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VNEx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