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河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表示,当地单位已对允许他人坐在车顶上的汽车司机进行了处罚记录。
在接到信息后,该单位的指挥官立即指示第六公路交警队核实并处理此事。
据警方称,在社交媒体上传播的视频片段中,驾驶车牌号为303-743.XX的私家车的司机是Đ.N.L.女士(1979年出生,居住在河内市Nghĩa Đô)。
在公安机关,L.女士承认,10月16日17点14分,她在河内市Hoàng Minh Thảo路上驾驶汽车。
由于疏忽导致天窗打开,她的女儿在车辆行驶时爬上了车顶。发现后,她立即要求女儿坐下并关闭天窗。
根据核实结果,第六公路交警队对Đ.N.L.女士的“在车顶上载人”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记录。
根据第168号法令,L.女士将被罚款500万越南盾,并扣除6分驾驶执照分数。
河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警告,在车辆行驶时允许他人坐在或站在车顶上是危险行为,潜藏着许多事故风险。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