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部代表政府向国会代表报告了行业活动,在第十次会议之前。该部表示,在第九次会议通过的《科学技术与创新法》补充了对从事科学活动的个人的优惠政策。
待遇和优惠政策特别设计用于吸引、重用和留住高素质人力资源。在科学、技术和创新领域,人才可享受无上限协议工资,每年最高奖励6个月工资。国内最高初始支持为2亿越南盾,国外为5亿越南盾,以及为子女提供的健康护理和学习支持包。
优惠政策多样,从培训、研究支持到收入、住房、就业和出入境政策。这将是吸引和留住人才的重要杠杆。特别是,为总工程师、人才、博士后研究员、有才华的年轻科学家提供专门优惠,将鼓励发展专业优势,推动突破性研究和实际应用。
他们获得100%的国际发表费用支持,知识产权保护,参加研讨会,使用重点实验室、创新中心,并租用研究助理。有才华的年轻科学家和工程师优先招聘,安排为主要研究员或主要工程师职位,被授予课题负责人,支持在国外工作的费用,并最高提升2级工资。
外国专家、海外越南人可享受不低于国际组织的协议工资,安排住房,支持家庭学习、就业,并免费使用国家实验室。在数字化转型领域,国家对从事数字化转型工作的人员应用特殊的工资、津贴、工作条件、职业发展机会和奖励制度。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被允许灵活机制(服务、承包、劳务外包)雇佣国内外专家。在数字化转型、人工智能方面有杰出成就的个人获得表彰,支持研究、转化和商业化成果。
在数字技术工业领域,人才和高质量人力资源在前5年免征个人所得税,适用于来自重点数字技术项目(AI、半导体芯片、大数据等)的收入和培训人力资源活动。他们享受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工资和奖励机制,获得5年临时居留卡(包括配偶、18岁以下子女),支持就业、学习、研究环境、住房和交通工具。
高质量人力资源是越南公民,可以不通过考试被招聘为公务员、职员,如果具备能力,可以被任命为领导。曾在企业工作的公务员、职员,在返回公共部门时,优先安排合适职位并享受同等政策。地方政府可以支持雇佣、培训数字技术人力资源的费用,服务于半导体芯片、人工智能等重点项目。
此外,新法律还通过科学诚信规定对高素质人力资源进行控制。其中,该部设定了控制产出结果的原则;作者责任;利益冲突。
具体而言,支付工资、额外收入和自主工资必须遵循与数量、质量和产出承诺挂钩的原则。雇佣专家、有才华的科学家的费用应与分配任务相称,基于市场实际支付水平和单位的财务能力。公共科学技术组织有责任根据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自行控制财务、资产和人事活动。
据科学技术部称,政策确保从发现、选拔、培训、培养、使用、待遇到表彰的一致性。同时,国家有奖励、表彰和严肃处理违规行为的政策。
谈到吸引人才的政策,科学技术部部长阮孟雄曾强调“越南有许多大问题需要解决”。而对于大问题,国内研究力量只能满足约20%的需求,其余80%必须依赖国际合作。
“如果不利用人类的精华,越南无法‘化龙化虎’。没有哪个国家能仅依靠自身力量实现跨越式发展”,他说,以日本、韩国或中国为例,它们都通过向各地学习度过了发展初期。
这也是部长在科学技术活动中多次强调的观点。据他称,越南现在“梦想已大,事情已足够大、足够难”,因此可以吸引全球知识,吸引全球科学家、技术专家参与解决问题。通过这种方式,科学技术发展,国家发展。
从这个观点出发,他强调了国际合作的目标是提高越南的内生能力。“引进国外技术以使越南更强劲发展,吸引国际人力资源以提升越南地位,或者‘用西方人为越南人服务’”,部长说。
科学、技术和创新领域的人才是指具有特殊能力、有突破性贡献或对行业、领域在国家或国际范围内发展有影响的个人。2025年《科学、技术和创新法》第54条规定,要成为人才,需满足以下标准之一。即获得国内或国际有声誉的科学、技术奖项;研究成果在顶级国际科学期刊或国际专业会议上发表。
此外,条件还包括是受保护的发明或植物品种的作者;有新的、突破性的产品、模型、解决方案或服务被实际应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或环境保护带来巨大价值;曾被授予主持国家、国际重点项目或突破性创新创业项目。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VNEx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