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下午,国会在分组讨论新闻法修订草案,就建立多媒体传播新闻模式、提高有强大品牌新闻机构的自主作用提出意见。
据西宁省代表团代表陈友厚表示,过去实施新闻规划取得了巨大成果,使越南革命新闻系统更强大、更纯洁,这是无人能否认的。
然而,代表认为现实表明似乎有些好报纸、强报纸变弱了,失去了原有的自主性。而这些因素原本帮助这些新闻机构稳固,成为大品牌、好品牌,赢得人民和读者的信任与尊重。
此外,在一些情况下,新闻规划尚未彻底消除、处理,仍允许一些报纸、杂志刊登无益内容,甚至是借反腐之名行负面之事的内容。
因此,代表陈友厚认为本次新闻法修订草案需要客观重新审视新闻规划。目标是从新闻规划中汲取深刻、适当的教训,重新组织和安排新闻机构,帮助革命新闻真正更强大而不是变弱。
他举例说,在草案第16条中,规定新闻机构具有法人资格,拥有依法规定的印章和账户。
主力多媒体传播机构是拥有多种新闻类型、附属新闻机构的新闻机构;具有特殊的财务机制;根据总理批准的新闻系统发展战略和管理成立。
因此可以理解,主力多媒体传播机构是一个新闻机构,其附属机构也是“子”新闻机构,但具有法人资格并由总理批准,即中央机构。
但该条第7款规定,报纸和广播、电视机构是省市委所属的新闻机构,拥有多种新闻类型和新闻产品。
因此,根据代表的理解,各省将只有一个省市委所属的报纸、广播、电视机构。这些机构将只有附属新闻产品,合并后的报纸将无法自主而必须依赖。
代表认为在胡志明市,目前有一系列有品牌的报纸,如青年报、西贡解放报、劳动报、胡志明市公安局报等。但如果根据此规定,胡志明市新闻机构将有一个新闻机构,包括上述报纸合并,成为专业报纸、专刊,如一些单位正在做的那样。
“我们想象西贡解放报机构隶属于市委。青年报如此强大、如此大,但却是一个无法自主的附属机构,共同在其中” - 代表厚提出观点。
因此,他认为对于像胡志明市和河内这样的一些地方,需要被允许成立多媒体传播机构,具体是传媒集团。
其中将包括像西贡解放报、青年报、胡志明市广播电视台等传播机构,这些都是强大的新闻机构,完全自主,而不是在一个新闻机构内的附属新闻机构、广播电台。
“应该在一些强大且有足够潜力和完全自主的省市增加多媒体传播机构类型。例如青年报完全自主,他们强大就应该让他们独立,不应合并” - 代表厚建议。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