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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下午,在讨论《新闻法》修正案草案的小组会议上,潘氏清芳代表(胡志明市代表团)同意党和国家关于精简、专业、高效地重新安排新闻机构体系的主张。
清芳女士指出:自国家统一以来50多年的发展实践表明,一些报纸虽然属于地方管理级别,但凭借专业能力、政治勇气、读者信誉和完全财务自主,已崛起成为国家和国际品牌。
可以提及如《青年报》、《胡志明市法律报》、《劳动者报》、《首都青年报》等。
除了专业活动良好外,这些报纸的幕后活动具有巨大的社会效益,如《青年报》连续20年实施“助学金计划”,已帮助超过2万名贫困新生有机会学习。
每年组织招生咨询、职业指导活动,吸引数十万学生参与。
然后报纸还组织在风暴洪水中的慈善救助活动,在偏远地区建设学校、教室;节目“点亮DK平台;贡献石头建设长沙”等;或《劳动者报》的“自豪国旗”节目等。
这表明除了专业活动外,上述报纸的幕后活动已在社会中确立了地位和信誉。
这些新闻机构活动正确宗旨、目的,始终紧跟党的路线、方针和国家法律,同时体现专业性、人文性、创造性,是新闻改革过程中的亮点。
因此,据她认为,安排不应等同于统一,不应无意中失去国家宝贵的新闻品牌,影响信息、反馈和社会激励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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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氏清芳代表建议研究,在《新闻法》(修正案)草案中补充一个单独条款,规定特殊新闻机构或主力多媒体新闻机构。
具体允许一些具有大品牌、高信誉、完全财务自主、影响范围超出地方的新闻机构保持独立法人资格,注册为主力多媒体新闻机构。
此外明确规定确定特殊新闻机构的标准,如最短运营时间20年(或可能30年、40年);具有社会影响力和国内或国际信誉。
同时主管机构(市委或胡志明市、河内市人民委员会)负责国家管理政治方向,但允许报纸在业务和财务上独立运营,受中央新闻管理机构监督。
基于数字技术强劲发展的实践,代表还建议补充“新闻集团”或“主力多媒体新闻-传播综合体”模式的法律框架,在胡志明市、河内等大中心。
她明确指出该模式不仅是形式合并,而是同一系统中新闻机构之间的战略联盟,以共享技术基础设施、数据、培训和内容创作资源。
这是现代新闻的必然趋势,符合到2030年国家新闻发展战略,愿景2050。
“我认为胡志明市完全有能力、条件和团队来建设主力多媒体新闻机构模式,成为南部地区的新闻-传播中心。类似地,河内也将在北部地区做好这项工作。
因此我建议国会考虑补充一个单独法律条款,规定这两个大城市的特殊机制,允许试点综合体或主力多媒体新闻-传播集团模式”,清芳代表表示。
国会文化社会委员会主任阮德荣在小组会议上表示,“主力多媒体传播机构”的概念已在党的文件中提及。
另一方面,总理关于批准到2025年全国新闻发展规划和管理的第362号决定也明确指出6个新闻机构被定向建设为主力多媒体传播综合体。因此法律草案已提出如上规定。
除了6个主力多媒体传播机构,包括越南电视台、越南之声广播电台、越南通讯社、《人民报》、《人民军队报》、《人民公安报》,阮德荣表示审核机构建议补充地方的主力多媒体传播机构。
他举例河内、胡志明市有许多新闻机构,如果这些机构做好宣传任务,有信誉,这些地方本身可以按照综合体重组方向。
对于主力多媒体传播机构,据阮德荣,起草委员会正提议由政府详细规定,确保在实践中灵活。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Tuoit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