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陈黄银建议保留在读者中具有信誉的大型新闻品牌

mika
By mi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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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陈黄银建议保留在读者中具有信誉的大型新闻品牌

10月23日下午,各国会代表在小组讨论新闻法(修订)草案;人口法草案和疾病预防法草案。

代表陈黄银(胡志明市代表团)承认新闻在各个革命阶段都很好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做好信息导向和引领工作,是人民的论坛。

新闻是党和国家重要的思想武器,武器越多、越现代、越专业越好。

同意全面修订新闻法,陈先生建议补充关于多媒体、网络新闻等内容,以更好地服务人民需求以及执行新闻任务。

胡志明市代表团代表也支持国会早日通过该法,其中需要研究补充建立多媒体主力新闻机构的内容。

强调尊重公民在新闻上的言论自由权,陈先生认为新闻在提供信息时需要调节,不应过多报道暴力细节、煽动违背淳风美俗的生活方式,因此他同意草案中禁止的行为。

代表建议更明确规定新闻机构的管理,同时建议补充关于建立多媒体新闻机构的规定,因为这是世界上相当普遍的新闻类型。

“需要明确规定建立这些强大新闻机构的条件,尤其是在胡志明市、河内等大城市;同时建议保留在读者中具有信誉的大型新闻品牌,如西贡解放报、青年报...”,陈先生建议。

代表陈黄银建议保留在读者中具有信誉的大型新闻品牌

代表范庆芳兰(胡志明市)表达了担忧,感觉行政化,而新闻环境竞争激烈,从及时获取信息、越快越好,到与社交媒体的竞争。新闻机构必须在信息传播上相互竞争。

“但现在草案规定非常行政化。实际上,我们集中控制的所有措施只控制正统新闻。所以正统新闻工作者必须自我理解、自我审查,但在文章发布前必须经过多个检查环节。这样无形中导致与社交媒体上自由评论者竞争不公平”,兰女士分享道。

兰女士进一步分析:“我认为必须创造条件让新闻机构进行健康的专业竞争,否则人们会关注非正统新闻、社交媒体,将很难管理”。

作为经常与新闻互动的人,胡志明市女代表建议:“我非常希望创造条件让新闻发展,而不是因为这个原因、那个原因而失去一些有信誉的新闻品牌”。

兰女士欢迎起草机构打开了建立多媒体主力传媒机构的问题,这是拥有多种新闻类型、附属新闻机构的新闻机构;有特殊的财务机制。

“我非常希望这一规定能保留、能应用,至少在大城市。因为主要在大城市如河内、胡志明市有条件发展的大报。

创建一个发行量高、读者广泛信任的报纸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因此在安排时需要有一些试验,逐步谨慎。不要消除记者、笔者的力量”,兰女士提出意见。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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