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与保加利亚关于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Fang
By 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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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与保加利亚关于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值此2025年越南与保加利亚建交75周年之际,应保加利亚总统鲁门·拉德夫邀请,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苏林于2025年10月22日至24日对保加利亚进行正式访问。

自1950年建交以来,越南与保加利亚在信任、平等、相互尊重的基础上,为两国人民的利益,建立和发展了传统友好和多领域合作的良好关系。

越南与保加利亚关系的基础是利益相似,遵守《联合国宪章》以及欧盟及其成员国与越南全面伙伴关系与合作框架协定中商定的共同原则,包括尊重所有国家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以及各自的政治制度;不干涉彼此内政;尊重和保障彼此利益;致力于促进全球自由贸易,推动国际法和多边主义;以及根据《联合国宪章》促进和平、安全与繁荣。

基于过去75年双边关系在所有领域取得的显著成就,以及广阔的合作潜力和对两国关系美好未来的坚定信心,为满足两国人民的愿望,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苏林与保加利亚共和国总统鲁门·拉德夫一致通过关于将越南与保加利亚关系提升为“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越南与保加利亚战略伙伴关系框架的建立,旨在将两国关系在双边和多边层面提升到新高度,加强和巩固现有的双边合作机制,并推动形成新机制以深化两国合作。

在战略伙伴关系框架内,越南与保加利亚将继续深化各领域合作,确保两国人民的切实利益,为地区和世界的和平、稳定、合作与繁荣做出贡献,重点领域如下:

1. 双方同意加强各级政治对话和代表团交流,特别是高层交流,并研究建立两国部委、部门和地方之间的新合作机制。

2. 双方同意加强越南党、国家、政府、国会、中央和地方机构与保加利亚中央和地方机构之间的所有渠道接触,以巩固政治合作和相互理解。双方确定政治磋商是审查和更新合作活动的主要机制。

3. 双方希望进一步加强立法机构之间的关系,包括增加代表团交流、双边和多边接触,特别是领导人、专门委员会和友好议员团体之间的交流,以适应两国新的伙伴关系框架。

4. 双方同意有效执行双边合作协议;审查、修订、补充、签署和升级两国及两国职能部门之间的共同文件和协议,为促进所有领域的双边关系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

5. 双方同意促进两国外交部之间的对话,并希望在国际和地区问题上扩大合作,包括在多边论坛上进行立场磋商,特别是在联合国、东盟-欧盟和亚欧会议框架内。

6. 双方表示愿意促进各级代表团交流,以加强国防和安全领域的双边合作,推动培训、国防工业、国防情报、联合国维和行动及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合作。

7. 双方同意建立国防合作联合工作组机制,逐步建立副部长级轮流国防政策对话机制,以交流战略、国防和安全问题信息;加强学术机构和国防安全研究机构之间的学术交流;在双边和多边框架内推动合作机制。

8. 双方希望促进安全和执法领域的合作,加快相关职能部门之间新协议的谈判签署;加强安全和警察领域的信息交流;并推动网络安全、高科技犯罪、毒品走私和有组织跨国犯罪等领域的合作。

9. 双方同意继续有效执行现有合作协议,特别是打击犯罪、培训和干部培养方面的合作,加强信息交流合作;并协调评估和预测与两国国家利益和安全相关的问题。

10. 双方同意促进经济和贸易合作,确定这是越南与保加利亚关系从“传统”转向“战略-实质-有效”的核心支柱和主要动力之一。在现有双边和多边经济合作协议的基础上,双方希望发展和扩大双边贸易。

11. 双方强调保加利亚和越南商品作为连接亚洲和欧盟市场的桥梁作用;同时认为两国作为欧盟和东盟成员国的角色为扩大经济合作创造了机会。双方同意加强双边机制的作用和效率,并充分利用两国的潜力。

12. 双方肯定了政府间经济、贸易、科学和技术合作委员会的重要性;同意支持彼此参与全球价值链,如绿色转型、数字化转型、电动汽车等,在第四次工业革命正在改变传统经济基础和结构以转向基于知识和创新的经济的背景下。

13. 双方希望促进两国企业之间的合作,并支持基于国际规则并考虑欧盟法规的开放贸易原则。

14. 双方希望加强在越南-欧盟伙伴关系框架内的有效协调和相互支持,继续紧密合作,促进贸易和投资;有效执行和利用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的机会。双方将在经济合作和改善在欧盟和东盟市场准入方面相互支持。

15. 双方确定科学技术是优先合作的支柱领域,能够创造高价值并为两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和增长模式转型做出切实贡献。

在1998年科学技术合作协议的基础上,双方同意尽早组织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重点关注双方有潜力、优势和合作需求的领域,如数字化转型、数字经济、数字基础设施和电子政务、制药和生物医学、人工智能和现代计算机科学、绿色能源等领域的信息技术人力资源培训,被确定为2030-2045阶段的战略优先方向。

16. 双方承诺有效执行两国奖学金交换框架协议,首先是2025-2028阶段教育合作计划,鼓励根据需求和专业领域为各方学生提供奖学金。

17. 双方同意加强全面、持续的合作,建立两国专家、教师和学生的交流机制,不仅包括学生和教师的学术交流,还扩展到高素质专家的培训;推动在双方培训机构开设越南语和保加利亚语课程。

18. 双方同意加强传统领域的合作,如生物技术、农业、制药、功能性食品、材料技术、环境;考虑建立联合研究中心,并通过企业、协会、学院连接促进技术转让;发挥在欧盟或三方合作框架内的科学技术合作计划。

19. 双方同意谈判签署农业和畜牧业合作协议,以将这一领域的合作提升为实质性的战略合作支柱,充分利用各方在耕地以及农业和畜牧业科技潜力方面的优势和潜力,以实现共同利益。

20. 双方确认将加强有关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质量和安全控制的法规、标准和技术要求的信息交流;合作建立两国直接的农产品供应链;建立共同应用农业生产技术的模式;并推动研究和交换作物品种、牲畜、生物技术和饲料生产方面的合作。

21. 双方同意发挥现有合作机制,如2024-2026阶段文化合作计划,以协调组织文化周、图片展、音乐交流、电影和其他活动,庆祝两国重大节日、建交周年纪念日。

22. 双方愿意加强青少年体育合作,面向青年运动员培训体系;鼓励交换与国家体育计划相关的文件和内容,以及制定两国体育发展战略和政策。

23. 双方希望加强旅游伙伴的交流和连接,分享各自优势领域的经验,在2024-2026阶段旅游合作计划基础上推广旅游和发展旅游人力资源。

24. 双方鼓励航空公司合作并研究开通直飞航线,以加强两国交通连接和文化交流。保加利亚方面注意到并高度评价越南自2025年8月15日至2028年8月14日单方面对保加利亚公民实行45天免签,以便利保加利亚企业、专家、投资者和游客。

越南方面建议保加利亚采取便利出入境和居留的措施,并在适当时机研究根据欧盟规定对彼此公民实行双边免签的可能性,以促进双边合作和人民交流。

25. 双方同意在2018年签署的劳动合作协议基础上,有效加强劳动领域的合作。

26. 双方同意深化移民劳动领域的合作,并通过签署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内务部与保加利亚共和国劳动和社会政策部之间的谅解备忘录,加强职业培训领域的合作。

27. 双方愿意加强合作以及分享循环经济、废水处理、固体废物和塑料废物管理、空气污染控制、农村清洁水和环境卫生等领域的技术和经验;推动在地质、矿产和能源转型领域的合作。

28. 双方确认承诺深化发展合作关系,特别是在社会包容、可持续经济增长和环境适应能力等关键领域,包括整合欧洲团队倡议和全球门户计划等合作框架。

29. 双方同意加强公共卫生和预防医学领域的合作;扩大高素质医疗人力资源培训、药物研发、生物技术和电子医学领域的经验交流机会。双方同意推动签署政府间合作协议或医疗领域实施计划。

30. 双方表示愿意加强在经济、地理和文化方面相似的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以及社会组织和专业组织之间的合作,以挖掘互补优势,促进贸易、投资、教育和文化交流等领域的连接,为越南和保加利亚带来切实利益并巩固友谊。

31. 双方愿意为两国人民组织和友好团体在重大事件期间经常交流合作创造便利条件;签署更多新的合作协议以进一步加强两国关系。

32. 双方为在保加利亚的越南社区和在越南生活的保加利亚公民创造便利条件,帮助他们继续为两国传统友好和多领域合作做出积极贡献。

33. 双方高度评价在区域和国际组织中的紧密合作,希望继续在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论坛框架内紧密协调和相互支持,并保持就双方共同关心的区域安全、政治问题和国际局势进行经常性交流。

34. 双方同意继续在世贸组织、东盟-欧盟、亚欧会议、经合组织、教科文组织和其他组织、论坛等多边框架内紧密合作。

35. 双方同意将加强关于区域和国际问题的磋商,协调解决传统和非传统安全挑战,包括流行病、气候变化、恐怖主义、粮食安全、能源和水资源,协调促进可持续发展、贸易自由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

36. 双方确认,越南和保加利亚支持多边主义,充分尊重和遵守国际法,在包括《联合国宪章》在内的国际法基础上通过和平手段解决争端,不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

双方强调维护和平、稳定、确保安全、航行和飞行自由、贸易不受阻碍的重要性,确保海上法治符合国际法,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37. 双方确认高层访问在巩固传统友谊和开启越南与保加利亚有效、实质合作前景方面的重要作用,为两国人民的利益,为地区的和平、稳定与发展。

基于联合声明内容,两国外交部将与相关部委协调,以执行上述目标。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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