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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安江省公安调查机构表示,该单位已签署通缉决定,针对胡青新(55岁,居住在安江省美德乡)的故意伤害罪。
调查过程中确定,大约在2024年10月19日17:30,喝完酒后回家的路上,新路过范氏艳(52岁,居住在安江省新安乡)在新安桥引道区域卖蘑菇的地方时,回忆起被艳骂的事情。
此时新与艳交谈,双方发生口角。期间,新用刀多次砍向艳的手臂。不仅如此,当艳逃跑时,新继续追赶并咬伤艳的脸,将她摔倒在地。新持刀砍人,但被艳反抗导致摔倒,未能砍中。
居民发现后,前来制止并将艳送往医院急救,然后转至胡志明市创伤整形医院治疗。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艳出院,伤势比例为51%。
2月17日,安江省新州市公安调查机构决定立案、起诉并对胡青新发出逮捕令,以临时拘留,但新已逃离当地。随后,安江省公安调查机构决定对胡青新进行通缉。
如果发现新在何处,居民可以向安江省公安调查机构的调查员武长江(地址:安江州峰乡富安A村)报告。电话:0939.938.988。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