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15年未赔偿:部分申诉获认可,户主继续抗议

越南中文社

土地征收15年未赔偿:部分申诉获认可,户主继续抗议

据了解,黎氏兰户是罗瑶山口29.2公顷土地的管理和使用者,现属怀仁东坊(嘉莱),用于建立农场和植树造林。

在工作会议上,嘉莱省监察局初步通报了土地来源核实和赔偿过程的调查结果,以及黎氏兰户的土地征收情况。省监察局认为,有依据部分接受黎氏兰关于土地征收赔偿的申诉,涉及部分申诉面积。

具体而言,2004年,怀仁县(旧)人民委员会决定将罗瑶山口29.2公顷土地交付给张峰(黎氏兰的丈夫,现已去世),用于建立农场结合植树造林,并颁发了土地使用权证书。

当家庭正在投资建设农场、植树造林和水产养殖时,2009年县人民委员会颁布了土地征收决定,理由是土地分配超出权限、对象错误。

原因是1995年平定省(旧)已决定将该区域土地交付给怀仁林场管理。

土地征收后,2013年县人民委员会批准了赔偿方案,价值超过60亿越南盾。尽管如此,从那时起,政府尚未执行赔偿,尽管黎氏兰多次提交支付申请。

从土地征收决定至今,黎氏兰户仍在该土地上管理和生产,没有争议。

土地征收15年未赔偿:部分申诉获认可,户主继续抗议

到2025年初,怀仁市镇人民委员会继续颁布21项土地征收决定,针对黎氏兰29.2公顷土地范围内的2.29公顷,用于建设罗瑶山口沿海公路。

在此次征收中,市镇不赔偿土地,因为认为土地已被先前征收,只赔偿土地投资成本;不赔偿土地上的房屋和建筑,而是支持50%的价值。

征收2.29公顷的总赔偿价值超过20亿越南盾。不同意上述决定,黎氏兰向职能部门提交了举报信。

根据嘉莱省监察局的核实结果,29.2公顷土地来源为山地,自1995年起由省交付给怀仁林场管理。因此,2004年怀仁县政府向黎氏兰户分配土地是违规的。由于土地分配违规,导致土地在征收时不符合赔偿条件。

土地征收15年未赔偿:部分申诉获认可,户主继续抗议

通过核实,嘉莱省监察局认为,在2025年决定征收的2.29公顷土地中,只有1315平方米的水产养殖土地符合条件,可以承认和赔偿土地,因为该土地来源于黎氏兰户从其他个人处转让。因此,有依据部分承认关于该面积的申诉内容。

在工作会议上,黎氏兰不同意省监察局的检查和核实结果,并坚持要求对2025年决定征收的2.29公顷土地全部面积和土地上的财产进行赔偿。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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