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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会正在讨论新闻法修订草案,其中包含许多重要内容。除了总理政府第362号决定规定的6个主力机构外,文化与社会委员会建议考虑在部分地方或某些已建立信誉、在新闻活动中具有一定地位的单位补充多媒体主力新闻机构。
围绕这一内容,《青年报》与越南记者协会常务副主席阮德利记者就新闻法修订草案的意见进行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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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对这次新闻法修订有何评价?
- 我认为,新闻法修订草案有许多积极的修改内容,满足了现代新闻发展的需求,为新闻机构更高效运作开辟了更多机会。特别是与新闻经济活动相关的内容,允许新闻机构更好地发展自身的经济。
还有帮助扩大新闻活动空间的条款,如将新闻信息渠道推上社交媒体;引入新的多媒体新闻机构概念;规定国家主力新闻机构的特殊财务机制等。
可以说,这是一份符合新闻活动实际的草案,为新闻运作提供了更便利的法律框架。
* 许多代表建议考虑在部分地方或某些已建立信誉、在新闻活动中具有一定地位的单位补充多媒体主力新闻机构。您对这一提议有何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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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越南记者协会的领导以及一名从业多年的记者,我完全支持在河内和胡志明市等特殊地方建立多媒体主力新闻机构的方针,除了国家多媒体主力新闻机构。
原因是这些地方的新闻活动非常活跃,非常需要大型、足够强大的新闻机构。甚至那些拥有品牌、信誉、大量忠实读者、具有国家甚至国际影响力的新闻机构,非常需要加强和增强其力量,以应对社交媒体的激烈竞争。
社交媒体上的信息并不总是准确的,甚至有许多歪曲信息,非常需要在新闻信息领域有“铁拳”来对抗充斥和操纵社交媒体的不良信息。
* 您对强势品牌报纸有何印象?
- 强势品牌报纸是专业运作的新闻机构,总是有读者期待和接受的新产品。
例如,《青年报》除了提供积极信息外,还传播了许多积极、人文、鼓舞人心的信息。这是一份社会批判性强的报纸,在批判尚未适合生活的主张和政策时发出强有力的声音,以便国家机构及时调整。
此外,强势品牌报纸能够自给自足,并通过报纸活跃的经济活动为经济做出不小贡献。
将这些报纸纳入一个新闻机构,等于我们剥夺了自己拥有的尖锐、有效的斗争武器。
* 您对许多国会代表支持允许地方强势品牌报纸独立运作有何看法?
- 通过新闻活动实际以及与专家和民众的交流,我们清楚地看到共同的期望是,为这些新闻机构提供特殊机制,使其能够作为地方多媒体主力新闻机构中的独立新闻机构继续运作。
最重要的是,我们必须如何实现党精简新闻机构安排方针的最大目标:提高新闻机构的效能、效力和效率。
因此,允许地方强势品牌报纸在河内和胡志明市的多媒体主力新闻机构中独立运作,正是为了实现精简新闻机构安排方针的目标。
在实施党的方针过程中,不应机械地、千篇一律地对待各地。必须考虑每个地方和每个新闻机构的特殊性。必须考虑报纸在社会中的角色和地位。
在增强革命新闻力量的总目标下,如果放在天平上衡量,选择让自主、强势品牌的新闻机构存在和独立运作,对社会更有利得多。
总方针需要遵守,但必须考虑特殊性,因为最终和最重要的目标是效率。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Tuoit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