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审查Tax商业中心土地使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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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明市审查Tax商业中心土地使用条件

据胡志明市财政局称,9月底,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已发文,要求西贡贸易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SATRA)与财政局和建设局合作,审查继续使用位于西贡区阮惠街135号和黎利街39号地块(Tax商业中心)的条件,同时审查继续使用该地块实施项目的条件。

10月21日,SATRA向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和机构提交了审查结果的报告。目前,财政局正在审查内容,以便与相关单位协调,汇总报告提交给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

此前,市人民委员会已要求SATRA与财政局和建设局合作,审查上述地块的使用条件。

如果不符合规定,SATRA必须根据2024年《土地法》第82条第2款的规定,书面归还土地。

如果SATRA归还土地,西贡区人民委员会主席将主持与相关单位合作,进行实地检查,建立收回档案,并将地块移交给市土地基金发展中心管理。

Tax商业中心建于1922年,于1924年落成,是昔日西贡著名的商业中心。

2016年,SATRA被指派实施项目,以40层的Satra Tax Plaza大楼替代,预计于2017年动工,2020年完工,但至今该地块仍闲置。

根据设计,Satra Tax Plaza设有与地铁1号线(滨城—仙泉)连接的入口,包括2层地下商业中心、4层地下停车场和屋顶直升机停机坪。

2021年,市人民委员会曾报告,建议总理允许SATRA不经拍卖租赁土地,以投资商业中心、服务、办公室和酒店。

然而,各部和部门认为,该地块源于国家管理,必须按照第167号法令处理,没有足够依据不经拍卖分配土地。SATRA投资项目也被评估为超出其主要经营范围。

此后,市人民委员会指派财政局指导SATRA按照第167号法令安排和处理房地产,提交给第167号指导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同时澄清SATRA参与项目时的超范围投资问题。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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