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奈省花费超过1100亿越南盾购买汽车的信息,同奈省财政局表示,这笔支出基于法律规定,并确保遵守《公共财产管理和使用法》中的法律规定。
同奈省财政局表示,在同奈省和平福省合并后,用于公共事务的汽车总数已配备并正在管理和使用,共计258辆汽车。
其中,使用年份在2005年及2010年以前(使用时间超过20年)的汽车总数为44辆。
经过审查,用于公共事务的汽车总数与标准和定额相比,还缺少104辆汽车。
需要补充购买的汽车数量为115辆,主要用于乡镇级和省级服务。
在回答《青年在线》关于支出法律依据的问题时,同奈省财政局表示,上述支出已根据规定审查了各机关、单位和地方(乡镇人民委员会)用于公共事务的汽车使用标准和定额,以及乡镇人民委员会在补充购买用于公共事务的汽车以确保活动基础设施方面的建议意见。
因此,该局已建议同奈省人民委员会报告,并征求省委常委会、省委常务会议的指导原则批准,作为按规定实施的基础。
具体而言,优先补充购买79辆用于公共事务的汽车,以弥补标准和定额的不足,替换乡镇人民委员会的11辆汽车和使用超过15年的汽车。
“在乡镇级购买用于公共事务的汽车确保遵守《公共财产管理和使用法》的法律规定,以及政府的规定和本省关于优先补充乡镇政府活动基础设施的指导原则”,财政局解释道。
广义省要求按规定使用汽车
合并后,广义省委发布文件整顿公务车辆的使用。
广义省委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人必须带头模范遵守。同时,经常监督和提醒下级遵守工作时间,研究制定处理机制,在机关和单位中建立专业的工作作风和习惯。
严禁使用公务车辆为个人目的服务,如果确实需要,必须征求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决定意见。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uoit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