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儿童触电死亡事件:因维护保养不善

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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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儿童触电死亡事件:因维护保养不善

在葬礼上,各级政府部门、芹苴市领导代表以及党部、富宁县人民委员会领导个人、西都小学(吴家张就读的学校)的老师们前来吊唁、分享和支持家庭。

除了从市防灾基金中为两名受害者(吴家张和梁黄荣)家庭提供1500万越南盾的援助外,前来吊唁的领导个人也提供了单独支持。

此外,针对吴家张的困难情况,西都小学集体在葬礼上发起并动员筹集了超过4200万越南盾捐赠给其家庭。同时,一位名叫中(在芹苴市丐溪坊)的善心人士也出面动员了2200万越南盾来支持张家。

《青年报》收到了许多读者的反馈,大多数意见要求职能部门澄清事故原因。

针对读者关于“照明柱底部的灯座总有一块手掌大小的铁片,像门一样打开以连接电线,这个位置距离路面20-30厘米,在当前洪水情况下,怎么会不触电?”的意见——芹苴市电力公司安全室主任阮公力认为,这样的设计仍然安全且符合技术要求。

照明柱内部有断路器和防触电开关,但由于今年潮汐超过历史记录,比往年高出许多,加上维护保养不善,防触电开关未能工作。

“电气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必须定期维护保养,检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必须更换,”阮先生说。

为了在潮汐和雨季减少触电事故风险,阮先生建议民众绝对不要触摸倒塌的电线杆、配电箱、电线或正在运行的电气设备被水淹没的区域。

当发现电线断裂、电气设备疑似泄漏、短路等情况时,民众需要立即向最近的电工管理队、地方政府或EVNSPC客户服务中心通过总机19001006报告。

在雨季,房屋被水淹没时,民众也需要检查、遮盖断路器、插座、电气设备,避免潮湿地方。当水有可能涌入时,切断电源。

两名儿童触电死亡事件:因维护保养不善

律师阮文德(芹苴市万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必须对家庭承担民事责任

最近一段时间,芹苴市一些路段因潮汐现象导致洪水泛滥,对照2015年《民法典》第156条第1款的规定,这是客观发生的事件,并视为不可抗力事件。

然而,在阮方丹公园照明柱发生漏电事故导致两名儿童死亡的具体情况下,公园照明电力的主管单位未能确保其管理工程系统的电力安全质量。

由此导致了两名儿童生命的剥夺,至少必须对两名孩子的家庭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追究根本责任,职能部门需要封锁现场以进行技术鉴定。

因为根据现行《电力法》的规定,因素:生活、服务用电安全必须确保自己拥有或管理、使用的住宅、工程中电力系统的安全。经常检查,及时修理、更换不符合质量的导线、电气设备。

两名儿童触电死亡事件:因维护保养不善

律师陈明雄(胡志明市律师团):

责任属于多个主体

芹苴市公园两名儿童因触电死亡事件显示存在电力安全问题:漏电到柱体。这是属于《2024年电力法》规定的“用电安全”领域的情况。

因此,责任可能同时属于多个主体,包括:公园管理单位、电力运营单位和施工/维护单位,具体取决于调查机构的核实结果。

然而,具体责任划分仍需依赖调查机构的调查结论。

因此,如果调查机构证明设计、安装、运行或在洪水时未切断电源违反了人群密集场所的安全规定导致死亡,则负责技术、直接管理的人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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