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岘港市民事执行局已对原广南省魁山县魁山镇人民委员会(现为岘港市魁山乡人民委员会)发布执行决定,强制其根据2022年2月28日签订的租赁合同,将一栋三层房屋交还给居住在魁山乡的武功正先生。
此外,还必须向房主武功正先生支付截至2025年9月30日产生的105百万越南盾的租金。
据《青年在线》报道,2022年2月,居住在原广南省魁山县魁山镇的武功正先生与魁山镇人民委员会代表签订合同,租赁武功正先生位于第3街区的房屋,租期为1年,月租金为7百万越南盾。
之后,魁山镇人民委员会将租用的武功正先生的房屋安排给黄一先生家庭和其他三户临时居住(这些户因道路建设项目被拆迁,尚未获得安置土地建房)。
但当一年租赁合同结束时,魁山镇人民委员会未将房屋归还给武功正先生。此时,黄一先生家庭仍居住,因为他们认为旧房被拆迁后无处可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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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怒之下,武功正先生起诉了魁山镇人民委员会。魁山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部分支持了武功正先生的起诉请求。
武功正先生与魁山镇人民委员会于2022年2月28日签订的租赁合同于2023年2月28日终止。强制魁山镇人民委员会支付从合同结束到2024年9月30日的105百万越南盾租金,并将房屋归还给武功正先生。
魁山镇人民委员会提出上诉。2025年4月29日,广南省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审理,未接受上诉,强制魁山镇人民委员会支付从合同结束到2024年9月30日的105百万越南盾租金,并将房屋交还给武功正先生。
但至今,政府仍未交还房屋。之后,武功正先生前往岘港民事执行局办理执行申请手续。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uoit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