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议取消司法履历表第2号

越南中文社

10月27日上午,常务副总理阮和平受总理委托,向国会提交了《司法履历法若干条款修订补充法案》,以解决实践中的存在问题,满足司法履历国家管理工作的要求。

该法案的一个突出点是补充规定机构、组织“不得要求个人提供司法履历表第2号”。这一规定旨在克服滥用情况,确保符合个人数据保护法律。

提议取消司法履历表第2号

司法履历表包括司法履历表第1号和司法履历表第2号,颁发给个人。其中,第2号表根据个人要求颁发,仅供该人了解自己的司法履历内容。使用司法履历表必须获得被颁发人的同意。

因此,与现行法律相比,该法案强调使用司法履历表必须获得主体同意,并遵守个人数据保护规定。其中,司法履历表中的重要个人信息也不得共享、分析,无权限的机构、组织也不得在不必要时要求提供。

司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表示,经过审查,一些意见认为草案规定“难以克服要求颁发司法履历表第2号的滥用情况”。如果机构、组织,尤其是外国机构、组织仍然要求,个人仍不得不勉强提供以完善档案和手续。

因此,该意见建议研究,完全取消关于颁发司法履历表第2号的规定,其内容仅保存在数据库中,供有权限的国家机关查询和使用。个人犯罪记录信息已在司法履历表第1号中体现。

提议取消司法履历表第2号

一些代表建议,需要对机构、组织不得要求个人提供司法履历表第2号的规定进行仔细影响评估,因为这可能使民众在办理签证、出境、移民手续时遇到困难。目前,一些所在国仍然要求提供与犯罪记录相关的信息。该意见建议研究,修改规定,明确一些具体情况下机构、组织可以要求个人提供司法履历表第2号。

此外,一些代表认为实践也表明存在滥用要求颁发司法履历表第1号的情况,给民众和国家管理机关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为克服这种情况,代表建议继续考虑,修改规定以符合实践情况和简化行政手续的方针。该法案应补充关于机构、组织允许要求个人提供司法履历表的情况的原则。

《司法履历法修订补充法案》将在第10次会议中按照简化程序由国会审议通过。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VNEx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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