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议将知识产权作为盈利资产

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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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下午,政府向国会提交了《知识产权法若干条款修订补充法案》。这是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一次调整,共修改75条、补充2条、废除8条。目标是完善创新、研究成果商业化和数字经济中知识产权有效管理的法律框架。

科技部部长阮孟雄表示,草案将党的多项重大主张制度化,包括关于发展科技和数字化转型的第57号决议、关于国际融合的第59号决议、关于完善法律体制的第66号决议和关于发展私营经济的第68号决议。他说,知识产权正成为占领技术和国际竞争的战略工具,因此政策必须为国内创新能够商业化、盈利和促进增长铺平道路。

据部长介绍,本次修订的主要主张是支持创造和商业开发知识产权权利组,帮助组织和个人能够将专利、设计、作品作为资产进行开发。法案补充了法律框架,以确定知识产权价值并建立独立目录,满足会计中资产价值记录的条件,同时允许所有者根据金融、银行规定自行定价并在商业活动、出资、融资或抵押中使用。

国家优先购买和订购对国家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对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的产品和解决方案的知识产权,特别是服务于国内生产、创建闭环供应链的技术解决方案。同时,国家为创造、接收转让和开发服务于公共利益的产权提供财政支持,率先订购、采购和使用在越南受保护的专利、计算机程序、布局设计、植物品种产生的产品和服务。

提议将知识产权作为盈利资产

法案还规定了建立关于已合法交易的知识产权价格的国家数据库,颁布确定价值方法的原则、标准和一般指南,为透明交易市场奠定基础。创建、保护和开发知识产权的活动被确定为科技和创新活动的一部分,鼓励企业投资研究、发明和商业化新产品。

同时还有一系列配套政策:扩大对企业的税收、信贷、投资优惠;支持少数民族同胞的知识产权;发展知识产权生态系统和高质量人力资源;鼓励投资初创企业;建立表彰和奖励在该领域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的计划。

政府表示,现行法律自2005年颁布以来已暴露出许多局限性,如缺乏促进知识产权商业化的机制;授权程序复杂、时间冗长;权利保护措施不够强、缺乏威慑力、执行资源有限。与此同时,知识产权资产的买卖、转让、许可、交易平台、估值和金融化模式在全球范围内蓬勃发展,要求越南更新法律框架。

关于行政程序,法案旨在简化知识产权注册和权利确立流程,缩短专利、设计、植物品种申请处理时间;采用后检机制,增加申请人责任,并加强数据管理中的数字化转型。一些详细规定下放到法令、通告,以更灵活并符合实际。

草案补充了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更强制裁措施,特别是在数字环境中;增加中介服务企业的责任;补充专门保护权利的机构;明确滥用权利保护程序的行为;提高损害赔偿标准并加强执行机构资源。国家将建立关于权利保护的在线互联数据系统,培训鉴定员队伍,并减少发卡条件以扩大专业人力资源。

一个值得注意的新点是法案允许使用合法公开的数据和文件进行研究和人工智能训练,只要不商业化或对原作者、所有者造成损害。此外,工业设计概念扩展到非物理产品,反映了数字技术和创新在服务、软件领域的发展趋势。

国会法律与司法委员会——审查机构,同意颁布法律的必要性,并评估政府准备的项目文件认真、细致,符合党的主张。然而,审查机构建议澄清“未满足会计账簿中资产价值记录条件的知识产权”概念,明确法律依据和“独立治理”机制,以确保实施时的透明、严密和可行性。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VNEx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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