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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刚刚就梁定国路升级项目(从陈脑到阮氏定段)向各部门和行业下达了指示。
据此,胡志明市领导要求建设部紧急对交通委员会的监督评估调整项目报告提出意见,并在10月31日前完成。
要求交通委员会完善与监督调整项目报告相关的法律手续(补充2.2公顷补偿费用部分;实施时间),确保符合公共投资法律规定。
关于补偿和场地清理工作,涉及安富城市发展区项目(地块22,012平方米),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要求农业与环境部紧急在10月31日前完成,不得继续延误。
同时,主动与财政部协调,完善向总理报告的文件,确保按计划进度进行。
要求财政部牵头,与农业与环境部及相关各部门协调,审查法律依据(明确投资者的收回权限、面积调整;收回和土地交付手续等)。
随后,提出建议和草案,供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报告和向总理建议,涉及安富城市发展区项目边界调整的方针。
这项工作也必须在10月31日前完成,不得继续延误。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