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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办公厅刚刚公布了国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人事工作的各项决议。
具体而言,国会主席陈青敏签署发布了国会常务委员会第1866号决议,关于黎国峰转至国会代表团活动事宜。
据此,黎国峰——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副书记、同塔省国会代表——从同塔省国会代表团转至胡志明市国会代表团活动。
国会常务委员会的决议自10月15日起生效。
国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同塔省国会代表团和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胡志明市国会代表团和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以及黎国峰,根据职责执行本决议。
此前,在胡志明市市委第一次代表大会(2025-2030任期)上,中央组织部公布了政治局关于指定胡志明市市委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市委书记和副书记(2025-2030任期)的决定。
具体而言,政治局调动、分工、指定黎国峰——中央委员、原同塔省委书记、国会代表团团长——参加胡志明市市委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2025-2030任期)并担任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副书记职务。
黎国峰生于1978年,籍贯河内,专业水平为生物技术博士、生物化学硕士、生物学学士、高级政治理论。
在担任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副书记之前,黎国峰曾在胡志明市共青团、中央团委、同塔省担任多个职务,并曾参加第十二、十三届中央委员会。
黎国峰在胡志明市的共青团运动中学习、工作、成长。自黎鸿峰高中学生时期起参与共青团工作,在胡志明市国家大学自然科学大学学习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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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uoit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