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述内容在国防、安全与外交委员会主任黎晋致向国会提交的网络安全法草案审查报告中提出,于10月31日上午。
在关于法律草案的报告中,公安部长梁三光表示,该法律草案包括9章、58条,其中3条继承自2018年《网络安全法》,16条继承自2015年《网络信息安全法》;9条合并并补充3条新条款。
修改和补充的规定主要集中在补充数据安全保障规定;补充IP地址识别责任和向专业网络安全保护力量提供的规定。
另一方面,补充国家机构、组织、国有企业、政治组织的网络安全保护经费规定,并补充鼓励使用越南安全工业产品和服务的条款,以及补充网络安全认证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法律草案规定了关于网络安全的禁止行为,包括使用网络空间发布、传播含有反国家宣传内容的信息。
禁止歪曲历史、否定革命成就、破坏民族团结、侮辱宗教、性别歧视、种族歧视;
捏造、诬告、诬陷事实、损害他人名誉、尊严、人格或损害其他机构、组织、个人的合法权益等。
在审查报告中,国会国防、安全与外交委员会主任黎晋致表示,委员会一致认为有必要颁布该法律,主要基于合并2018年《网络安全法》和2015年《网络信息安全法》的内容。
修改和补充旨在及时体现党的指导方针和观点;克服两部法律之间的重叠、矛盾、权限和职能划分不明确的问题;满足数字化转型深入发展和跨境网络攻击、网络犯罪形势复杂的实际需求。
关于网络安全的禁止行为,黎先生建议审查以充分补充禁止行为,特别是使用人工智能创建、修改、传播虚假信息、伪造身份以诬告、欺诈、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的行为;同时建议不再重复《刑法》中已有的行为规定。
提供网络服务的企业必须识别用户IP地址

法律草案还规定了提供网络服务企业的责任。
其中,企业必须遵守网络安全法律规定,警告其提供的网络空间服务使用中可能存在的网络安全风险,并指导预防措施。
有责任识别使用互联网服务的组织、个人的互联网地址(IP地址),并向专业网络安全保护力量提供,以管理服务于网络安全保障工作。
另一方面,制定应对网络安全事件的方案和措施,立即处理漏洞、安全缺陷、恶意软件、网络攻击、网络入侵和其他安全风险;当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立即启动紧急方案、适当应对措施,同时按规定向专业网络安全保护力量报告。
应用技术解决方案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收集过程的安全,防止数据泄露、丢失或损坏的风险。
如果发生或可能发生用户信息数据泄露、丢失或损坏事件,需立即提出应对方案,同时通知用户并按规定向专业网络安全保护力量报告。
配合、按照公安部专业网络安全保护力量的要求和指导,建立系统连接、技术传输线路、数据传输,并满足其他必要条件,以实施网络安全保护解决方案和措施。
法律草案还规定了使用网络空间的机构、组织、个人的责任,必须遵守网络安全法律规定。
有责任保密自己注册、开设、管理、使用的数字账户信息;如果数字账户被用于实施违法行为,根据违规性质和程度,账户持有人可能受到纪律处分、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损害国家利益、组织、个人的合法权益,则必须按规定赔偿损失。
按规定向有权限的机构、服务提供商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和文件。执行有权限机构在网络安全保护中的要求和指导。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