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任命土地发展基金中心和SAWACO领导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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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明市任命土地发展基金中心和SAWACO领导的决定

任命决定仪式由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阮文寿主持,并向一些部门和国有企业的领导颁发干部任命决定,其中包括胡志明市土地发展基金中心和SAWACO。

吴光势先生——胡志明市农业与环境厅副厅长——被调任并任命为胡志明市土地发展基金中心主任。

胡志明市土地发展基金中心的三位副主任被任命,包括:黄文清先生、范春玉先生(均为胡志明市农业与环境厅副厅长)和徐方胜先生,平阳省土地发展基金中心主任。任职期限为5年。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阮文寿表示,胡志明市土地发展基金中心在合并后成立,职能、任务和权限扩大,具备能力执行城市范围内的土地发展、补偿、重新安置任务。

阮文寿先生评价土地发展基金中心的四位新领导都是在地产领域具有水平、能力和经验的人员。他相信未来新人员将发挥专业能力,做好参谋工作,有效开发土地资源。

同样在仪式上,阮文寿先生任命裴清江先生——西贡供水总公司副总经理——担任SAWACO总经理。

此前,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已决定成立胡志明市土地发展基金中心,作为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下属的公共事业单位,具有法人资格、印章和独立账户。

该中心被赋予组织发展、管理、开发和利用土地基金以服务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同时,为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在补偿、支持、重新安置和创建清洁土地以实施投资项目方面提供参谋。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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