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议使用第12区人民委员会旧址作为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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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0月31日上午的社会经济会议上,胡志明市教育培训厅厅长阮文孝表示,该办公楼在区级行政机关迁至新行政中心后目前空置。

“该地块面积大,基础设施齐全,位于中心位置,交通便利。如果延迟开发,将会退化且非常浪费”,阮文孝说,同时建议尽快移交,以便教育部门将其用作服务于当地居民的综合学校。

第12区人民委员会旧址位于黎氏仁街1号,建于2006年,两年后完工,是胡志明市最现代化的区级办公楼之一。该项目拥有绿色园区,300平方米的接待大楼,屋顶安装了188块太阳能电池板,每月提供超过9300千瓦时的电力,显著节省了用电量。

提议使用第12区人民委员会旧址作为学校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文勇要求教育培训厅与财政厅协调,审查并列出多余的公共办公楼清单,以提出有效利用方案。

自7月1日合并坊、取消县级以来,胡志明市有许多多余的公共办公楼。市委书记陈刘光要求优先将这些地块用于教育、医疗和社区活动空间。

据财政厅称,在行政单位调整初期,胡志明市的各机关单位仍使用现有办公楼以确保稳定运作。一些在平阳省和巴地头顿省行政中心工作的单位被安排额外部门处理过渡工作,维持对居民的公共服务。这两个中心正被一些单位申请接收,用于教育和科技发展目的。

在区、县、乡、坊级别,所有旧办公楼均被接收并临时使用。一些地方重新安排办公楼集中用于党政机关和行政中心;其他地方内部调整以维持多点工作,确保为居民和企业持续提供公共服务。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VNEx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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