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上午,政府向国会提交了网络安全法修订草案。该草案规定了保护国家安全、确保社会秩序和安全;保护网络空间中机构、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同时明确了机构、组织、企业和用户在确保信息安全、数据安全和信息系统安全方面的责任。
根据草案第50条,公安部负责确保信息安全和数据安全;建立互联网地址(IP)身份识别管理机制,验证账户注册信息;预警、共享信息和网络安全威胁风险。该部还有权要求提供电信和互联网服务的企业移除其直接管理的系统上违反网络安全法的信息。
IP地址是网络空间中的唯一数字序列,类似于“地理地址”,允许电子设备识别、通信和交换数据。来自IP的信息帮助职能部门确定位置、时间和连接用户,类似于固定地址的居住信息。
电信企业和网络服务提供商有责任识别使用互联网服务的组织和个人的IP地址;向专职网络安全保护力量提供信息以服务于管理。这些企业还必须与公安部合作,建立连接系统、技术传输线路、数据传输,并满足实施网络安全保护解决方案和措施的必要条件。

据公安部称,IP地址经常在用户、地点之间变化或被回收,而没有任何机构负责治安管理。目前的IP查询还存在不足,信息确定率低、耗时,降低了业务价值。职能部门必须向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发送请求,并完全依赖企业的配合程度,存在泄露业务活动的风险。因此,强制要求运营商识别、管理并向专职力量提供IP信息的规定被认为是必要、可行的,并有助于确保国家在网络空间的主权。
公安部部长梁三光表示,该草案继承了2018年网络安全法,保留了21条,修订和补充了9条。修改内容主要集中在确保数据安全、IP地址身份识别责任以及向专职网络安全保护力量提供信息的机制。
该草案还补充了关于国家机构、组织和国有企业、政治组织的网络安全保护经费规定;鼓励使用越南安全工业产品和服务;向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颁发网络安全证书。
在审查草案时,国防、安全和外交委员会赞同主要政策,同时建议补充被严格禁止的行为,特别是使用人工智能创建、修改、传播虚假信息、冒充身份以诬告、欺诈或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
委员会还建议明确规定各级信息系统(从1级到5级)的保护任务和措施,以增加可行性,或交由政府详细规定。除了保护儿童外,草案需要补充需要保护的群体,包括老年人、丧失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VNExpre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