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总理委托,科学技术部部长阮孟雄于10月31日上午向国会提交了《技术转让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案》。他表示,该法案旨在制度化党关于发展科学、技术和创新的观点,将企业视为技术应用、转让和创新的中心。该法律还具体规定了防止进口落后技术、吸收和掌握符合越南条件的先进技术。
根据草案,国家优先从国外向越南转让以及在国内转让高技术、先进技术、新技术、绿色清洁技术、服务于国家产品、重要重点项目以及服务于国防安全的技术。投资资源将安排用于农业和农村地区的技术转让活动,特别是在社会经济困难地区。
该法案补充了鼓励从越南向国外转让技术、促进国内转让、推动先进技术从外资企业向国内企业扩散的政策,同时促进组织和个人的创新运动。

阮孟雄部长认为,全球趋势要求修改法律以适应实际,因为技术转让活动日益基于知识产权和非物质技术。因此,需要扩大转让技术的范围和类型。该法案还促进内生创新,鼓励从研究机构、大学、企业衍生出的企业模式,以及对国内技术转让的优惠机制。
该法案同时补充了形成透明、专业科学市场的政策。在全球范围内,技术转让不再是单一交易,而是通过交易平台的技术包,包括技术评级、知识产权估值、专利拍卖等工具。
在审查该法案时,科学技术与环境委员会同意主要政策组,同时建议为中小企业在研究、接收、创新和掌握技术方面提供优惠;建立鼓励技术从外资部门向本土企业扩散的机制。
对于未受知识产权保护的技术,如技术诀窍、配方、生产工艺或特殊设计,委员会建议起草机构补充关于证明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机制规定,以确保转让的可行性。
对于以技术出资,委员会同意修改方向,认为这是解决研究成果和知识产权“冻结”状况的措施。然而,审查机构警告,如果允许自行评估出资技术价值,容易导致牟利、夸大价值、制造虚拟资本和转移定价逃税的风险。委员会建议规定严格控制机制和足够强的制裁以防止欺诈。
对于国家购买和推广技术的政策,委员会同意方针,但要求明确资金来源、监督机制以及技术选择和估值的标准;特别是国防安全技术的保密机制和专门标准。
国会将于11月21日在会场讨论该法案,并于12月10日表决通过。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Woo;来源:VNExpre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