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外交部总部相关的五起案件移交公安部后造成何种损失?

Fang
By 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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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外交部总部相关的五起案件移交公安部后造成何种损失?

10月31日晚,政府监察在电子门户网站上全文发布了外交部总部建设项目监察结论。

政府监察还将一些有违规迹象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的信息、档案和材料移交公安部审查处理。

结论明确指出,移交公安部的案件有违反第222条关于招标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迹象,违反第224条关于建设工程投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以及违反第219条关于国家财产使用和管理规定造成浪费。

具体而言,对于违反招标规定的案件,监察发现评标委员会擅自将最低分数从70分降至60分,以便将已淘汰的咨询单位方案纳入评级。

结论指出,一家韩国公司仅获得68.3分却被选中,而德国公司获得最高分78.2分却被淘汰。这一行为被认定为违反委员会工作规定,造成许多后果。

外交部还组织指定招标,并签署了20个标段的合同,价值超过4.388万亿越南盾,超出批准总投资3.484万亿越南盾的9040亿越南盾。

监察结论认定上述行为违反建设工程投资成本管理原则,违反招标禁令,同时违背总理的指导意见。由此导致项目进度延迟,可能对国家预算和一些承包商的资金造成损失。

移交公安部的第二起案件是提交、审核和批准项目预算、设计和总预算时,重复计算第一阶段咨询费用,造成暂时估计损失42.9亿越南盾。

接下来,违反合同签署、聘请外国咨询的案件,造成国家预算暂时估计损失79.2亿越南盾,结论指出。

第四起是在谈判和签署作者监督费用合同时违规,已向承包商支付5.4亿,造成国家预算损失。

结论指出,上述案件可能造成国家预算损失的总价值为127.5亿越南盾。

移交公安部审查的第五起案件是在评估一些标段的建议文件时违规,并编制用于指定的标段预算审核。

具体而言,监察发现设备合同价值远高于进口设备税后价格,高出2至13倍。标段预算的编制、审核和批准没有依据,不符合市场机制。

通过检查,核实设备部分价值为183.7亿越南盾(在设备总价值766.6亿中),合同与进口价值之间的差额超过108亿越南盾,可能造成国家预算损失,结论指出。

此外,监察机构还得出结论,项目分阶段停工并拖延超过10年,造成已投入项目的国家资金超过4000亿越南盾的浪费。

根据结论,外交部是项目业主并直接管理该部新总部的建设项目。

项目管理委员会有近20人,由黄河先生担任主任(2007-2017年),黄松先生担任副主任(2012-2017年)并在2017-2019年期间代理主任。段国俊先生从2019-2022年担任主任,并从2022年10月起至今担任主任。

外交部总部建设项目的初始总投资为3.484万亿越南盾。从2012年7月起,该部提交了项目调整总投资为6.9万亿越南盾。

一年后,计划投资部审核确定项目调整总投资为6.9万亿越南盾并提交总理。

结论指出,编制和审核调整总投资至6.988万亿越南盾被认定有许多内容缺乏依据。

特别是,由于工程特殊性而产生的额外工程量价值为1584亿越南盾,但项目管理委员会没有证明文件,无法解释“这种特殊性”,根据监察结论。

外交部提交的初始总投资为3.484万亿越南盾,被认为远低于2013年提交的调整价值,根据监察“有故意将总投资设定在较低水平以获得项目批准的迹象”。项目调整增加总投资有许多内容“没有依据”,可能造成国家预算损失,结论指出。

监察结论认定,发生上述缺陷、错误和违规的责任在于外交部部长、负责项目的副部长、项目管理委员会及相关组织和个人。

政府总监察建议总理指示外交部部长组织检查以处理责任,并依法对与结论中提到的缺陷、违规相关的各时期集体和个人采取严肃处理形式。

组织检查,处理项目管理委员会、行政财务局、单位负责人和副职(按各时期)与错误、违规相关的责任。

建议国家审计署审计编制总投资预算,作为继续执行和结算项目的依据。

政府监察将结论转交中央检查委员会,以便根据权限审查处理。在执行结论过程中,如果发现造成财产损失的刑事违法行为,各单位应将信息转交调查机构审查处理。

此前,10月30日下午,在政府监察总部,第十一局局长阮孟强先生主持了结论发布会,并有外交部代表参加。

在发布会上,阮强先生表示,文化、体育、旅游、外交领域的监察、申诉和举报处理局(第十一局)于2025年6月成立,当时有将各部委监察转至政府监察的方案。

第十一局是被指派执行外交部总部投资建设项目的监察任务的单位。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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