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逮捕将亲生儿子扔入深井的母亲

越南中文社

紧急逮捕将亲生儿子扔入深井的母亲

11月1日上午,得乐省Ea Kao坊公安表示,已与省公安刑事警察处协调,执行对阮氏黎(42岁,居住在Ea Kao坊)的紧急拘留令,以澄清其将幼子扔入深井并盖上盖子导致孩子窒息死亡的行为。

据初步调查,10月31日约9时,Ea Kao坊公安接到报告称,L.小朋友(1岁,黎女士的孩子)无故失踪。在核实过程中,公安发现许多异常迹象,因此对家庭成员进行了询问。

通过专业措施,公安力量确定正是阮氏黎导致了自己孩子的死亡。

在调查机构,黎女士供述,2008年她与T.先生(45岁)结婚并育有两个共同的孩子。2024年2月,黎与另一名男子发生感情关系并生下了L.小朋友。

这名妇女供述,10月31日上午,当只有母子两人在家时,她认为自己没有能力抚养三个孩子,因此产生了杀害L.小朋友的念头。

之后,黎女士抱起孩子扔进院子里的井中,然后用混凝土盖子盖住。

10月31日晚,得乐省公安消防与救援力量打捞了小朋友的尸体,以服务于调查工作。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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