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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上午,受政府委托,财政部长阮文胜提交了关于修改和补充《公共债务管理法》、《保险业务法》、《统计法》和《价格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
公共债务管理中的分级与授权
据部长称,这些法律的修订旨在及时解决体制障碍,简化行政程序,加强分级授权,从“事前检查”转向“事后检查”,同时加强检查和监督,为投资和经营活动创造便利条件,疏通资源。
对于《公共债务管理法》,将在赋予总理和财政部在决策和使用预算方面权力的基础上增加分级授权。
其中补充规定,各部委、省级人民委员会和国有企业可以制定贷款提案,提交财政部评估,并呈报总理批准,作为执行计划和项目投资程序的基础。
同时,与之前类似制定投资方向报告的提案要求相比,项目主管机构现在只需准备贷款的基本信息,如贷款金额、贷款方、资金使用目的、财务机制和还款来源。
因此,之前需要数月甚至一年的报告审查时间现在仅需一个月,项目相关程序的执行时间显著减少。另一方面,根据修订草案,企业有权主动提出贷款。
此外,总理每年在12月20日前批准公共债务还款计划,基于财政部评估和向总理报告,简化再贷款程序。
该法律草案还扩大了可以获取外国贷款的群体范围,规定了官方发展援助贷款和外国优惠贷款的分配和使用原则,政府规定了拨款和再贷款的比例,并附有监督机制。
同时,补充规定,获得政府担保和再贷款的企业必须满足最近连续三年无亏损的条件,或者信用评级等于或低于国家信用评级一个等级。
国家定价商品的具体规定
对于《价格法》,修订草案规定了将省级人民委员会根据省级人民委员会的分配,将价格稳定责任下放到县级人民委员会,国家定价商品目录确保与专业法律体系一致。
包括以下领域的产品和服务:航空;运输工具检验;机械、设备、材料和有严格安全要求的化学品的技术检验;电气设备和工具的安全技术检验。
证券领域的服务;国家储备商品;公共产品和服务;医疗领域的服务;住房领域的商品;为国防和安全任务服务的商品和服务,执行订单和任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服务;使用国家资本投资的市场销售面积服务。
此外,草案将使用国家预算资金投资的工业园区、经济区、集中数字技术区、高科技园区和产业集群的基础设施服务纳入国家定价商品和服务目录,由省级人民委员会定价。
简化保险业务规定
对于《保险业务法》,该法律草案提出了减少和简化经营条件和行政程序的内容。修改非人寿保险和健康保险公司的运作;完善基于风险的资本规定,允许同时应用基于风险的资本模型和偿付能力边际模型。
对于《统计法》,提出了与国家机构组织、国家统计机构、两级地方政府安排相关的法规组;统计专业检查以及与统计业务相关的问题。
草案还增加了省级和乡级统计指标体系的执行和发布中的分级授权;决定进行国家统计普查;执行普查;决定调整和补充国家统计普查等。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