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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监察刚刚发布的结论,外交部总部项目建设断断续续,进度延误超过10年,国家预算已支出超过4000亿盾,但至今仍未完成。
过去一段时间,外交部新总部仍处于建设未完成状态,杂草丛生,园区空无一人,一些设备和材料有损坏迹象...
根据结论,外交部首次于2008年7月批准的项目总投资额为3484亿盾。
但到2009年12月,咨询单位编制的技术设计阶段工程预算为4092亿盾。因此,从项目批准日到技术设计阶段,总预算已超过总投资额。
到2011年11月,外国项目管理咨询公司评估外交部总部总投资额为4934亿盾。
到2012年7月,外交部将工程预算调整为6946亿盾。其中,建筑安装部分为4701亿盾,比批准的总投资额增加近2700亿盾,设备部分为1437亿盾,增加945亿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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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个月后(2013年5月),计划投资部提交外交部总部建设项目调整总投资额为6988亿盾。
从3484亿盾调整到6988亿盾的项目总投资编制和审查,被政府监察结论为“有多项内容缺乏依据”。
特别地,根据结论,由于工程特殊性产生的额外工程量价值总计1584亿盾,业主“没有文件证明”。
结论指出,财政部(前身为计划投资部)也无法提供证明因工程特殊性增加价值的文件,但仍提交总理批准增加外交部总部总投资额。
与此同时,在编制总投资额时的项目说明中,工程的特殊部分仅包括直升机停机坪和逃生隧道,而这两部分已包含在最初的3484亿盾预算中。
值得注意的是,监察发现,与最初总投资额相比,合同包突然增加的部分中,许多设备预算价格用于指定招标和签订合同,远高于进口价值。
根据结论,外交部使用了能力低、不符合工程特殊规模和性质的咨询单位,编制项目最初总投资额为3484亿盾。之后项目调整为6988亿盾。
政府监察结论“有迹象表明故意将总投资额定在较低水平以获得项目批准,批准后将进行调整增加”。这被认为违反了工程投资成本管理原则。
此外,监察机构还得出结论,增加外交部总部建设项目总投资额“有多项内容没有依据,有可能造成国家预算损失”。
结论指出,对上述失误、缺陷和违规行为负责的是负责项目的部长、外交部副部长、项目管理委员会及相关组织和个人。
根据结论,从项目批准日到技术设计阶段,在5个月内总预算已超过总投资额608亿盾。
2009年12月,设计咨询单位交付技术设计阶段总预算后,项目管理委员会未进行预算审核,未向外交部报告上述“超支”608亿盾的情况,仍继续与承包商签订合同。
到2011年10月,外国项目管理咨询公司编制外交部总部总投资额为4934亿盾,超过先前批准的总投资额1450亿盾。然而,此时项目已签订8个合同包。
结论指出,项目管理委员会未能提供在上述时间点向外交部报告增加总投资额的文件,但仍继续提交部批准各合同包的施工预算,组织指定招标和施工工程部分。
值得注意的是,监察还得出结论,外交部未遵循总理2008年11月3日第1866号文件,而是推进批准各合同包预算、签订合同和进行施工的工作。
具体而言,从2009年9月到2014年2月,外交部在组织指定招标、签订合同、推进施工的同时,对20个建筑安装和设备合同包批准施工设计和预算。
20个建筑安装和设备合同包批准的预算总额超过5000亿盾。这些合同包已签订的总价值为4388亿盾,超过总投资额904亿盾。这被结论为违反工程投资成本管理原则,违反招标禁令,同时违背总理的指导意见,政府监察认定。
上述违规导致必须提交项目总投资额调整至超过6900亿盾,国家预算无法安排资金,因此必须分期投资,产生许多障碍,进度延误,有可能造成损失和浪费。
外交部被结论“未接受财政部意见,未进行审计”,但仍提交总理批准项目总投资额调整。
检查结果显示,根据监察结论,外交部总部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的计算、审查和批准存在多项违规,缺乏依据,当提出具有特殊性、特殊性的工作时以增加总投资额。
政府监察结论,对上述失误、缺陷和违规行为负责的是负责项目的部长、外交部副部长、项目管理委员会及相关组织和个人。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