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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上午,国会议员在小组讨论中讨论了《规划法(修订)》和《城乡规划法若干条款修订补充法》等项目。
“区域规划”概念不再适用
在胡志明市小组,许多议员在讨论《规划法(修订)》草案时强调,必须仔细审查规划体系,避免重复和重叠,并彻底处理“悬置规划”问题,这一问题长期引起民众不满。
胡志明市议员阮光勋认为,本次修订《规划法》具有重要意义,它塑造了国家长期发展模式。
阮先生明确指出:“我们曾经大胆放弃产品规划,因为它阻碍了发展。五年后才敢放弃,这表明有些规定未经过仔细考虑,抑制了企业发展经济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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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员建议审查整个规划体系,避免同一内容在不同级别被批准的情况。
“目前海洋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已整合到国家总体规划中,如果仍然分开,将再次造成障碍,形成新的壁垒。我建议只保留一个国家总体规划,其中包括土地利用和海洋空间规划;各部委只制定行业规划,不需要区域规划,”阮先生强调。
议员还认为,当国家正朝着大规模经济发展模式和地区间自然联系的方向前进时,“区域”概念已不再适用。
根据阮先生的说法:“如果仍然维持区域规划,区域规划与省级规划之间的冲突风险非常大。各地区可以基于市场经济自行联系,形成发展区域,无需行政强制。”
本着这种精神,他建议取消区域规划,精简省级规划,并专注于国家总体规划,避免“层层叠加”的情况,这给管理机构和投资者都带来困难。
“市场经济不应被僵化的规划束缚。规划应只具有指导性,以创造灵活的发展空间,”议员说。
应统一规划体系,消除不必要的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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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明市议员阮明德引用了总书记在国会小组讨论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文件导向发言中的意见:“一部好的法律不在于词句,而在于可行性和实际效果。”
他认为,这对规划工作尤其正确,因为“悬置规划”已经并正在造成许多重大后果。
“我接触胡志明市选民时,有一位80多岁的老太太说,规划了几十年,她的孩子从小到现在已有孙子,但仍然不能修房子,不能获得建筑许可,也不能转让,因为土地在规划范围内。那是政府对人民的一大笔债务,”阮德分享道。
根据议员,“悬置规划”的原因包括视野有限、跟风规划、缺乏可行性,尤其是各任期之间的持续变化。
每个任期都进行调整,还没实施就到期了,留下旧规划延长、重叠,造成资源浪费和人民权益受损。
阮德认为,这次法律必须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通过统一规划体系,消除不必要的层级。只应保留国家总体规划和省级规划。
特别是区域规划和重叠的行业规划只会导致矛盾,例如在得农省和林同省的风电项目根据能源规划获得许可,但违反了矿产资源规划。
议员建议法律需明确规划是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工具,而不是行政障碍。
“规划必须面向可行性,确保统一、透明,避免浪费,保护人民权益和投资效率。不能让悬置规划永远成为对人民的债务,”阮德强调。
规划信息必须公开让人民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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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明市议员阮氏燕认为,必须在实施规划中明确分级和分权,避免重叠和难以执行。
阮女士建议:“哪个级别批准规划,哪个级别就决定调整规划。过去的《规划法》寿命短,经常调整,对人民影响很大。因此,需要确保规划法律的稳定性。”
规划问题必须更新、公开,人民必须知晓所有规划信息,这是一些议员的观点。
胡志明市议员阮文利认为,规划信息必须公开让人民知晓,以便他们了解该地区和自己所居住土地的未来发展,必须在数字平台、国家和地方展览中心公开。
胡志明市议员阮氏丽也认为,必须公开、透明地向人民提供各规划的信息,避免人民在发现自己土地在规划范围内时感到‘惊讶’。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