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议员:滥用保密印章导致公共治理浪费

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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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下午,在国会讨论《国家秘密保护法(修订)》草案时,法律与司法委员会副主任阮芳水提问:目前有多少文件和文件被盖上“秘密”印章?

“没有任何机构能准确回答,因为数量太大、分散,且不少被过度保密,超出实际需求,”她说。据这位女代表称,这种情况正在扭曲透明原则,导致公共治理浪费,并限制公民获取信息的权利。

据这位女代表称,实际检查和监督显示,有些地方,盖保密印章已成为行政反射:凡是与干部工作相关的文件、正在起草的文件都视为秘密。内部文件即使不盖保密印章,也必须像秘密文件一样管理和使用。甚至有些内容已被媒体广泛报道,但仍继续被盖上“秘密”印章。

“有些情况下,机构、组织盖保密印章不是为了保护国家利益,而是为了签字人的安全,为了避免被质询、避免需要解释,甚至为了掩盖违规信息,”阮芳水提出问题,并认为这种现象给国家管理带来不小的负担。负责存储、打印、传递、复制、保管或销毁文件的人员必须遵守一系列严格规定,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

国会议员:滥用保密印章导致公共治理浪费

从国会监督、解释、获取信息以制定法律的实践中,阮芳水多次遇到秘密文件实际上没有秘密内容,但无法访问、公开引用,因为尚未正式解密。“这与公共活动中透明、公开和问责精神背道而驰,”她说。

法律与司法委员会副主任认为,导致上述情况的原因有三个。首先是规定还太宽泛且不够明确。草案第7条规定“国家秘密范围是13个具体领域中未公开的重要信息限制,如果泄露、丢失可能危害国家、民族利益”。这是核心标准,原则上正确。但在应用时,许多机构倾向于选择“盖保密印章以求稳妥”的方案,因为没有具体标准、定量和指导。

处理滥用保密印章行为的制裁措施还缺乏。盖错保密印章的人也不会被处理。内部流通文件还存在法律空白,因此干部、公务员担心,不敢将数据上传到数字平台。此外,“加密容易,解密难”,导致“盖了保密印章就搁置”的情况,没有人愿意解密,即使没有理由再保密。结果是许多本应公开的文件被“悬置”在秘密状态多年。

为克服这一问题,阮芳水认为需要严格控制国家秘密目录,仅限真正必要的情况,标准明确,避免“过度加密”。法律需要量化标准以统一应用;禁止故意或滥用将不属于国家秘密目录的信息确定为秘密。决定秘密级别的人必须承担解释责任;如果滥用则必须有制裁措施处理。解密程序也需要简化。内部流通文件的法律框架也需要从概念、流通范围、管理、保护制度等方面详细设计。

“保护国家秘密是保护国家利益、国防、安全的必然要求。但保护秘密不等于封闭、掩盖或将公开变为秘密,”阮芳水说,并认为如果认真执行上述解决方案,秘密文件泛滥的情况将得到制止。

国会议员:滥用保密印章导致公共治理浪费

代表范文和(同塔省代表团)建议更明确、具体地规定,以避免滥用保密印章,导致掩盖信息或将不属于国家秘密范围的内容纳入保护目录。“可能不是秘密文件,但人们因为害怕被发现什么而盖保密印章,”范文和指出。

他还建议起草机构重新审查草案中列出的国家秘密目录中的信息组,如农村、城市规划建设过程;财务、计划信息;出版、新闻、广播、电视活动;以及气象水文数据,以确保仅在真正必要的情况下保密。

《国家秘密保护法》草案将于12月10日由国会审议通过。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VNEx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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