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处开除党籍高进勇、阮国雄、阮进真

越南中文社

书记处开除党籍高进勇、阮国雄、阮进真

11月7日,在党中央总部,审查中央检查委员会关于对违规党员执行纪律的建议后,书记处认为:

高进勇先生,原同奈省委常委、省委宣传与民运部部长、省计划与投资厅厅长;阮国雄先生,原省委委员、省委党组委员、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进真先生,原省委委员、省人民议会副主席、县委副书记、西和县人民委员会主席、富安省(现为得乐省),在政治思想、道德、生活方式上已经退化。

违反党和国家的规定,在执行被赋予的职责和任务中。

违反党员不得做的规定和表率责任,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舆论不满,对党组织和机关、工作单位的声誉产生非常恶劣的影响。

根据违规的内容、性质、程度、后果、原因;根据党对违规党员纪律的规定,书记处决定对高进勇、阮国雄、阮进真先生执行开除党籍的纪律。

书记处建议有关机关及时执行行政纪律,与党纪同步。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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