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省、市领导非本地人

mika
By mi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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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省、市领导非本地人

专家和国会代表评价这是朝着建设廉洁、客观、透明领导团队的重要步骤。

* 副教授、博士 LÊ QUỐC LÝ(原胡志明国家政治学院副院长):

传统的延续

扩大省、市领导非本地人

从封建时代起,回避政策就规定禁止官员在其原籍地(家乡)、居住地(长期居住的地方)、妻子家乡、母亲家乡,甚至小时候或年轻时学习的地方任职。禁止父子、亲兄弟、堂兄弟在中央各部委和各省的衙门中共同任职。有姻亲、师生、同乡关系的人也不得在同一地方任职,或在同一衙门共同工作。

党的干部轮换方针早已确定。

接着,安排非本地领导人的方针从2002年政治局关于“领导干部和管理干部轮换”的第11号决议中提出。

因此,目前已经安排100%的省市委书记非本地人,政治局和书记处继续要求在12月15日前安排100%的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检查委员会主任、监察长非本地人,这正是民族和党的传统与历史的延续。

这是为了机构的廉洁而采取的系统和强有力的步骤,体现了党在干部工作中的战略远见。

这一方针不仅有助于增强客观性和廉洁性,还有助于消除管理监督中的“安全区”和“禁区”。因为关键干部是本地人容易导致封闭、派系、地方主义、利益集团,甚至“全家当官”的现象,引起舆论不满。

还需要补充的是,作为干部、党员,为人民工作不允许“在自己家乡转悠”,而应该去陌生的地方,甚至到有困难的地区去接受考验、锻炼自己。只有艰苦才能磨练胆识,只有困难才能显露才能。

同时,当被派到繁华都市时,谁能保持品质,不因利益而堕落,那才是党的真正干部。因此,干部轮换不仅是预防消极现象,还是锻炼和考验实际能力的机会。

对于有能力的干部,专注于工作,全心全意为国家、为人民,只需短时间就能掌握地方的问题。特别是,非本地的省委书记、市委书记、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需要发挥核心领导作用,保持团结。

有正确的方法、责任心、智慧、集合力量、团结、真诚...,那时一切都会顺利。同时需要完善机制政策,包括保护政策,以便轮换到地方的干部能立即投入工作,敢于思考、敢于行动、敢于决策。

还需要看到,在中国通常轮换六个关键职位非本地人。这有助于限制一个从外地来的书记可能被本地人多数“勾结”孤立的情况。

此外,需要确定这种轮换不能形式化,像“镀金”一样,而必须提出具体标准。其中,必须至少有3年到一届的时间,并且必须有具体的、可衡量的完成结果。

* 博士 NGUYỄN SĨ DŨNG(原国会办公厅副主任):

廉洁化地方政府的一步

扩大省、市领导非本地人

到12月15日,连同书记,100%的人民委员会主席、检查委员会主任、监察长非本地人将在全国范围内完成。这是一个大胆的步骤,反映了强烈的政治决心,旨在廉洁化地方权力——这里曾被视为容易产生利益集团、地方主义和偏袒的“洼地”。

首先,这一方针为重构权力文化打开了一个大机会。

当领导人不受亲友、血缘或“同乡”关系束缚时,他们可以做出更客观、更透明的决策。这也意味着地方政府机构将减少“内部圈”、“后门”现象,提高管理的专业性。这是一种新的方法,朝向现代治理模式——官员根据能力而非出身任命。

不仅止于“反腐败”,这一政策还创造了战略干部轮换机制,帮助形成具有全国视野、能在多个地区和不同领域领导的团队。一个经过多种环境锻炼的干部将具有多角度看待问题的能力,以服务精神行动,而不仅仅是“保位”。

然而,所有改革都伴随挑战。非本地领导人可能在初期因不完全了解新地方的风俗、文化和社会网络而遇到困难。他们也可能面临来自已稳定权力体系的谨慎甚至考验。如果缺乏胆识,他们容易被孤立或同化。因此,选择合适的人进行轮换——有能力、胆识和谦虚精神——是先决条件。

为了让这一方针真正落地,需要有明确的工作交接支持机制,“伴随工作组”帮助新领导人快速掌握情况,以及基于效果而非感性的透明评估系统。最初的90天是关键阶段:如果懂得倾听、学习并及早产生一些具体成果,新领导人将快速建立信任。

更重要的是,需要整个政治体系在认识上改变:“非本地人”不是陌生或缺乏联系,而是让机构更廉洁、客观和有效的方式。只有当地方真正将其视为自我更新的机会,而不是“从上强加”,这一方针才能充分发挥价值。

一个想要可持续发展的国家需要具有超越地方局限视野、为共同利益而渴望的领导人。这一大胆方针正是在建设一个明政的公共服务道路上迈出的重要一步——在这里权力受控,人受信任,人民的信心得以恢复。

扩大省、市领导非本地人

* 副教授、博士 BÙI HOÀI SƠN(国会文化社会委员会专职委员):

需要为新团队认真制定“地方融入”计划

扩大省、市领导非本地人

要求在12月15日前完成安排100%的人民委员会主席、检查委员会主任和监察长非本地人,是一个强有力的方针,与建设法治国家和完善体制的精神一致,为第十四次大会做准备。

这不是技术性的人事调整,而是治理思维的重要转变——旨在切断“亲友主义”的“洼地”,巩固人民对机构廉洁性的信任。同时创造一个透明、客观、不受亲友、“家族-同乡”关系束缚的领导-管理环境,这些容易导致偏袒、回避。

这一方针的最重要点在于将三个重要职位从地方主义影响中分离出来。省主席决定发展方向和管理质量。检查委员会主任决定党的纪律。监察长决定行政机构的廉洁。当三者都“非本地人”时,处理客观、公正、敢于触及长期瓶颈的能力将显著提高。这是巩固社会对整顿党、反腐败和促进健康发展环境信任的方式——在这里共同利益置于集团利益之上。

为了让方针落到实处,不成为在12月15日前“达标”的故事,需要同步多个因素。首先,必须有一个公开、可衡量的标准体系——从治理能力、管理能力、行政改革指数、人民生活质量,到廉洁指数、数字化转型、投资环境。每季度评估、每年公布将创造问责压力,帮助人民直接跟踪每位领导人的效果。

第二,非本地人不意味着干部“从天而降”。需要特别强调为新团队制定认真“地方融入”计划的要求。如最初的100天必须直接下基层,与企业、劳动者、知识分子、长老、宗教人士对话;必须掌握地方历史-文化,理解长期存在的障碍;必须从一开始就制定“问题地图”和“任期承诺”。客观性只有与理解相结合才真正有价值。

第三,这一方针只有在设计为双向、公开、透明的轮换机制中才可持续。非本地干部应被视为高级干部发展战略中的一个环节,具体在3-5年圆满完成任务后,他们可以返回中央或到另一个地方。这是形成“走得多-懂得广-做实事的”一代干部的方式,避免地方主义思维,同时创造长期奋斗动力。

第四,人事安排必须与两级政府模式革新相结合。当省-乡是唯二级别时,领导人的角色更加沉重。因此,新人事安排必须与分权-授权、提高参谋能力、完善检查-监察系统并进,确保换人必须伴随换方式。如果下级仍保持旧思维、旧机制,最高位置的革新也难以发挥效果。

此外,为了监督和巩固社会信任,需要赋予人民议会、祖国阵线和媒体更多定期质询、反驳的权利。公开每位新领导人的行动计划、按季度报告进度、通过数字平台接收人民建议,将帮助这一转变过程真正有社会的伴随和监督。

还有两个风险需要注意。一是当轮换干部缺乏时间理解地方时容易“短期化”,追求成绩。二是“换人但不换系统”——即参谋、检查、监督机制仍旧。这要求足够长的任期框架、明确的中期目标和整个治理生态系统的同步改革。

扩大省、市领导非本地人

本地干部如何规定?

政治局2022年第65号规定第3条明确规定:本地人是指原籍在该地的人(除非原籍在该地但有三代在别地出生、成长和生活),或原籍在别地但有三代在该地出生、成长和生活的人。

干部轮换伴随监督

此前,在先锋报组织的为党第十四次大会文件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上,中央理论委员会专职副主席、原中央办公厅副主任Bùi Văn Thạch明确指出,省委书记、市委书记非本地人的方针早已有之。以前主要进行试点,而现在已在全国34个省全面展开。

同时,大部分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职位目前也非本地人。连同省主席、检查委员会主任、监察长,他表示将继续研究扩大其他非本地人职位。

Thạch先生强调这是非常大的革命,以调整“在地方管理、检查、控制、处理问题中有权力的人”。他们是从别地来的人,将有条件公正、客观地工作,不受亲友、家庭关系束缚。因此,在决定重大问题时可能更好、更客观、更清晰。

Thạch先生认为被轮换的人总是有奋斗晋升的想法。那时,他们会尽力表现能力、才能,同时保持自己的良好形象。因此,安排一些省领导职位非本地人也是一个培训、锻炼干部的过程。

“我们轮换干部伴随跟踪、监督,有多种检查措施”,Thạch先生说。根据Thạch先生,实践经验表明,有些人经过2-3个地方工作位置,当返回中央时都非常稳健、非常有实践经验。

然而,他注意到干部非本地人不意味着本地人不廉洁,而是为了预防可能发生的情况,为机构的纯洁性增加一层保护,因为即使非本地人,如果想“人们仍然可以立即成为亲友”。

14位省主席是本地人

截至11月8日,在34位省人民委员会主席中,有20人非本地人;有14人目前是本地人。特别是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Trần Sỹ Thanh已当选为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Ông Dương Đức Tuấn,市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被授权主持工作。

14位是本地人的省主席包括:Ông Vương Quốc Tuấn(原籍北宁,北宁省主席)、Ông Võ Thành Ngại(原籍金瓯,金瓯省主席)、Ông Võ Tấn Đức(原籍同奈,同奈省主席)、Ông Trần Trí Quang(原籍同塔,同塔省主席)、Ông Võ Trọng Hải(原籍河静,河静省主席)、Ông Nguyễn Khắc Thận(原籍兴安,兴安省主席)、Ông Trần Huy Tuấn(原籍老街,老街省主席)、Ông Nguyễn Khắc Toàn(原籍庆和,庆和省主席)、Ông Lê Hồng Vinh(原籍义安,义安省主席)、Ông Phạm Quang Ngọc(原籍宁平,宁平省主席)、Ông Nguyễn Văn Út(原籍西宁,西宁省主席)、Ông Phạm Hoàng Sơn(原籍太原,太原省主席)、Ông Phan Thiên Định(原籍顺化市,顺化市主席)、Ông Trần Phong(原籍广治,广治省主席)。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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