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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晚,数十名交通警察(胡志明市公安)引导并护送救护车队,将一名脑死亡者的器官从巴地综合医院运往其他四家医院救人。
器官捐献者是一名34岁男性患者,居住在胡志明市龙海乡。
据此,患者的心脏和肾脏被送往胡志明市Cho Ray医院,患者的肺被转移到中央肺医院,一半肝脏被送往顺化中央医院,另一半肝脏被送往胡志明市医药大学医院。
此前,11月6日,该男性患者遭遇交通事故,被送往巴地综合医院急救,但已超过手术指征。
患者脑死亡,并被转移到医院的重症监护和解毒科。第二天,家属请求医院让患者回家。
然而之后,患者家属通过巴地医院咨询,希望将该男子的器官捐献给其他需要器官移植、争夺生命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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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地医院已联系Cho Ray医院,为患者家属提供详细咨询。由此,家属同意捐献患者的器官以救人。
11月9日下午,Cho Ray医院、胡志明市医药大学医院、顺化中央医院的医生们来到巴地医院,组织手术取出该年轻男子的器官。
随后,在交通警察部队的护送下,这些器官被运往其他四家医院进行器官移植救人。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uoit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