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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100%在场的代表同意,国会通过了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关于一些副主席和国家选举委员会委员的提议的决议。
具体而言,国会决定批准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关于国家选举委员会常务副主席兼人事小组组长的提议,对象为杜文战先生——政治局委员、国会副主席。
批准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关于国家选举委员会副主席的提议,对象为裴氏明怀女士——政治局委员、党中央书记、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
国会还批准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关于国家选举委员会委员的提议,对象为:郑文决先生——党中央书记、中央宣传与民运部部长;阮氏清女士——党中央委员、国会副主席;陈士青先生——党中央委员、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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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下午,国会主席陈青敏、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主持了国家选举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在会议总结发言中,国会主席陈青敏要求确保充分、按时、同步地完成具有法律性质的要求和工作。绝对不允许出现程序错误影响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他要求需要组织得有条理、专业;“早做、远做”,明确人员、明确工作、明确期限、明确结果、明确责任;加强独立检查和监督。
必须以选民为中心,信息透明、易于获取;为候选人和选民创造最大便利;保护个人数据,加强推动数字化转型,应用人工智能。
他表示,第十六届国会选举与第十五届国会选举期的不同之处在于在选举工作中实施数字化转型、数字化、应用人工智能(AI)。
关于未来的任务,国会主席要求各机关、地方精心准备人事工作,确保民主、客观、符合规定。
建立国家选民数据库需要公安部、内务部、国会办公厅、国家选举委员会办公厅和各地方紧密配合,确保准确、安全、方便。
国会主席还强调需要注重确保政治安全,防止违法行为、恶意信息、歪曲、扰乱、利用选举进行破坏。
国会主席交办国家选举委员会办公厅主持,与国会办公厅配合,审查各项工作,为全国选举工作会议(11月15日)做好充分准备。
国家选举委员会办公厅主持,与代表工作委员会常设机构配合,汇总选举单位数据、选举单位名单和每个选举单位选出的国会代表数量,提交国家选举委员会确定并公布,最迟80天(必须确保在12月25日前完成)。
他交办代表工作委员会常设机构主持,继续审查、完善报告,提交国会常务委员会征求意见并通过关于国会代表结构、组成的决议草案,中央和地方政治机关、政治-社会组织、社会组织、人民武装力量、国家机关的人员数量,最迟90天(预计在11月20日前完成)。
国会主席表示将组织在工作地点或工作单位的选民意见征求会议,对象为预计被推荐参选的人员(时间从2025年12月17日至2026年1月25日)。
根据选举法规定,国会常务委员会将第一次调整中央和地方机关、组织、单位推荐参选国会代表的结构、组成、人员数量,最迟90天(即必须在12月15日前完成),紧急制定和完善文件。
国会主席交办人事小组主持,与代表工作委员会常设机构配合,制定第十六届中央专职国会代表的人事方向,报告国会党委,继续报告政治局、书记处征求意见,作为实施推荐参选国会代表人事程序和手续的依据。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uoit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