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政府颁布了第293号法令,规定了劳动合同工人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取代第74/2024号法令。
地区最低工资表(单位:越南盾/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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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新标准(自2026年1月1日起) |
旧标准(现行) |
增加额 |
增加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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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区 |
5,310,000 |
4,960,000 |
350,000 |
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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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区 |
4,730,000 |
4,410,000 |
320,000 |
7.3% |
|
第三区 |
4,140,000 |
3,860,000 |
280,000 |
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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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区 |
3,700,000 |
3,450,000 |
250,000 |
7.2% |
小时最低工资也相应提高,第一区从23,800增至25,500越南盾;第二区从21,200增至22,700越南盾;第三区从18,600增至20,000越南盾;第四区从16,600增至17,800越南盾。因此,平均增幅约为现行标准的7.2%。
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根据雇主的活动地点确定。企业位于哪个地区,就适用相应的地区最低工资。如果企业在多个不同工资水平的地区设有分支机构,每个分支机构根据其所在地的工资标准执行。
对于位于不同工资水平地区的工业园区、出口加工区、高新技术区或数字技术集中区,适用最高最低工资标准。对于名称变更、拆分或新成立的地区,在政府有新规定之前,暂时适用变更前的地区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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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规定的最低月工资是协商和支付月薪工人的最低标准,确保在充分工作时间和完成任务的情况下,工人所得不低于此标准。小时最低工资是协商和支付小时工资工人的基础,对应于已协商的工作时间和劳动定额。
对于按周、日、计件或包工方式领取工资的人员,换算后的月工资或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地区最低标准。换算根据正常工作时间进行:月工资等于周工资乘以52除以12,或日工资乘以月工作天数;小时工资从日工资或周工资除以相应工作时间得出。
越南目前根据发展水平分为四个工资区:第一区包括河内、胡志明市、岘港、海防、芹苴;第二区包括省辖市和大型工业园区;第三区是城市化水平中等的县;第四区是农村和山区。
第293/2025号法令预计将有助于改善工人收入,在生活成本和商品价格呈上升趋势的背景下保障最低生活水平。
此前,在7月的会议上,国家工资委员会一致提议从2026年初起将地区最低工资提高7.2%,相当于每月增加250,000至350,000越南盾,具体取决于地区。国家工资委员会主席阮孟强认为,7.2%的增幅符合当前经济形势。
与此同时,越南总工会坚持提议将最低工资提高9.2%,以弥补生活成本并应对物价上涨压力。这一提议基于积极的经济指标,其中第二季度GDP增长率估计达到7.96%,是2020-2025年期间的第二高。然而,由于汽油和必需品价格持续上涨,工人生活仍受到许多影响。
自2000年至今,政府已20次调整最低工资,其中15/18次在1月1日实施,除特殊危机时期外。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VNExpre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