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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刚刚颁布了第282号法令,规定在安全、秩序、社会安全领域;预防、打击社会邪恶;预防、打击家庭暴力方面的行政违法行为处罚。
该法令自2025年12月15日起生效。
如果非法买卖、典当基层安保力量的制服、证件,最高可被罚款500万越南盾。
其中,法令规定了对违反基层安保力量参与制服、徽章、标志、证书管理使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具体来说,对非法储存、使用或非法占有基层安保力量参与的制服、徽章、标志、证书的行为,罚款50万至100万越南盾。
同时,对非法买卖、典当基层安保力量参与的制服、徽章、标志、证书的行为,罚款300万至500万越南盾。
对以下行为之一,罚款500万至1000万越南盾:
非法生产或伪造基层安保力量参与的制服、徽章、标志。
涂改、修改使基层安保力量参与的证书内容失真。
如果违反规定使用基层安保力量,最高可被罚款1500万越南盾。
法令还规定了对违反基层安保力量参与组织和活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具体来说,对冒充基层安保力量参与的行为,罚款100万至200万越南盾。
对在执行任务期间侮辱、威胁、阻碍、对抗基层安保力量参与的行为,罚款300万至500万越南盾。
值得注意的是,对违反基层安保力量参与法规定使用该力量或实施违法行为的行为,罚款1000万至1500万越南盾。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