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交警建议市民不要购买来源不明的摩托车

越南中文社

胡志明市交警建议市民不要购买来源不明的摩托车

11月11日,胡志明市公安局交警部门(PC08)代表表示,根据公安部领导和胡志明市公安局关于全面审查和清理车辆注册数据的指示,PC08部门建议市民提高意识;个人和组织在购买、出售、转让车辆时主动遵守法律规定。

- 对于已出售车辆但未办理收回车辆注册证书和车牌手续的个人和组织:

个人和组织(车主)已转让、交换、赠送……车辆但未办理收回车辆注册证书和车牌手续的,应主动到最近的乡级公安机关提供交易信息(时间;购买车辆的个人或组织;相关文件等),以便乡级公安机关更新车辆已转让所有权的状态。

这有助于保护车主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避免已售车辆被用于交通违规、造成事故或涉及其他事件时的法律风险。

- 对于购买车辆但未办理过户手续的个人和组织:

购买车辆但未按规定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的个人和组织,应尽快到最近的车辆注册机构,按规定指导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追溯车主所有权,申报车辆的合法来源。

按规定办理过户有助于确保车辆使用者的权利和利益,避免产生纠纷和投诉;核实后如果无法确定车主信息,车辆将在注册系统上更新为“非活动车辆”状态。

一些重要注意事项:

- 不要购买、出售、接收来源不明、没有注册证书或有伪造文件迹象的车辆。

- 交易时,必须有按规定转让车辆所有权的凭证,在30天内办理收回车辆注册证书和车牌手续,并按规定过户车辆。如果买卖双方是个人,且常住地址均在胡志明市,并均拥有VNeID二级账户,则可以在公安部公共服务门户上执行电子所有权转让交易以进行车辆过户。

- 超过规定期限,车主未办理收回注册证书和车牌手续的,将受到行政处罚:个人罚款400万至600万越南盾,组织罚款800万至1200万越南盾。

PC08部门鼓励市民通过VNeID、VNeTraffic应用程序或公安部公共服务门户主动审查和核对车辆信息。请主动配合公安机关提供信息,以便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避免产生违规或法律责任。

每位市民在购买、出售和过户车辆时遵守规定,正是为建立“正确、完整、干净、活跃”的交通工具数据库做出贡献,更好地服务于国家交通秩序安全管理及预防违规工作。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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