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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草案,吸引范围包括干部、公务员、职员;在国内外不属于国家编制的越南个人,包括总工程师、总建筑师、专家、管理者、企业管理人员、领域顶尖科学家、优秀毕业生、年轻有才科学家、年轻有才工程师以及具有高专业水平的人员。
此外,军队还可以签订劳动合同,与定居国外的越南裔或外国人执行一些重要、关键任务。
重用人才的对象是越南人民军中正在工作的军官、专业军人、国防公务员、国防工人和职员。
优秀毕业生进入军队编制可享受250%工资津贴
具体而言,优秀毕业生可享受相当于当前工资250%的津贴,自国防部长决定录用之日起5年内。其他对象,每月享受额外津贴,相当于当前工资的350%。
对于教授、副教授,当主持参谋、提出政策、解决方案或具有突破性的科学研究项目,属于国家或国际战略、重点领域,并在实践中应用取得高效时;部级总建筑师、项目总建筑师可享受500%当前工资。
具有博士学位、二级专科医生、二级专科药剂师、专家、管理者、企业管理人员可享受450%当前工资。
具有硕士学位、一级专科医生、一级专科药剂师可享受400%当前工资。
此外,国防部长还可以根据每年任务执行评估结果,通过产品/工作的数量、质量和进度,在取得优异成绩时增加50%至100%工资的津贴。
重用人才对象享受550%工资津贴
草案还规定了重用人才对象的额外津贴政策。
具体而言,对于军官、专业军人、国防公务员、国防工人和职员,自国防部长关于适用军事人才重用政策的决定之日起,每月享受额外津贴,相当于当前工资的400%。
对于教授、副教授,当主持参谋、提出政策、解决方案或具有突破性的科学研究项目,属于国家或国际战略、重点领域,并在实践中应用取得高效时;部级总建筑师、项目总建筑师可享受550%工资。
具有博士学位、二级专科医生、二级专科药剂师、专家、管理者、企业管理人员可享受500%工资。
对于具有硕士学位、一级专科医生、一级专科药剂师可享受450%工资。
特殊情况,在军队重点领域工作,但不属于上述对象的人员,可享受450%工资的补助津贴。
此外,国防部长根据每年任务执行评估结果,在取得优异成绩时,可以决定增加50%至100%工资的津贴。
军队中的人才还优先租用公务住房,最小面积为60平方米,内部设备定额最高为1.5亿越南盾。最高标准是联排房屋面积达150平方米或公寓面积低于145平方米,内部设备定额最高为2亿越南盾。如果没有公务住房,被吸引人员将获得租房补助,并优先参与住房、土地、社会住房项目。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uoit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