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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被省人民委员会确认为中标广治省长宁乡近19公顷18年松林的单位以来,五年过去了,该省一家企业仍因当地居民与原林主之间的争议而无法开采其资产。
多年来,该企业已向政府机构多次求助,但至今仍未解决。同时,松林的可开采年限日益缩短,而用于拍卖的数十亿越盾贷款仍需支付利息,却无法开采以收回成本。
然而,当德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前往其标得的松林进行开采时,被当地一群居民阻止。
这些居民表示,阻止的原因是隆大林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拍卖前的原林主)此前已与居民在这片土地上签订了承包合同,但至今仍未解决植树和护林费用的支持款项。
五年过去了,中标企业仍被居民阻碍,无法开采其资产以收回成本,尽管他们与居民和原林主之间的承包合同无关。
"资产是我们从省级政府代表单位拍卖获得的。省里也承认我们的所有权。但我们无法开采合法资产以收回成本。同时,双方之间的冲突和纠葛与我们无关,而我们多年来却承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德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经理黎越德愤慨地说。
被阻碍后,中标公司已向政府及相关单位多次提交建议书,要求为企业解决障碍。
然而,截至目前,相关机构仍未提出有效解决方案。中标企业的松林仍因居民阻止而无法开采。
与《青年在线》交流时,隆大林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领导代表确认,上述林地源于居民与林场签订植树合同,按327项目植树。承包植树时间为1998年至2001年。
"植树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到年底失效。公司已按与居民签订的合同全额支付了所有人工种植和护理费用"。
该代表还确认,单位已多次与居民协商支持事宜,但居民不同意。
与此同时,阻止开采的居民之一范进感先生认为,公司仍未足额支付其种植和护理的劳动权益。因此,居民仍坚决不允许中标单位开采。
感先生也承认,他只与隆大林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权益冲突,与中标公司无关。
广治省财政厅公产管理室领导表示,2017年已直接与隆大林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就此内容进行工作。"当时在结论中,我们要求隆大公司解除所有障碍后才能进行拍卖",该代表说。
广治省长宁乡人民委员会主席张玉贵先生表示,已收到德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其中标资产被当地居民阻止开采的建议书。
"我已指派负责的副主席研究处理",贵先生说。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