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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安江省公安调查警察机构表示,该单位已送达案件起诉决定书、起诉被告决定书以及禁止离开居住地令,针对Đặng Thành Duy(44岁,居住在安江省Kiên Lương乡Rẫy Mới村)进行调查,关于“故意伤害”行为。
Duy在邻居唱卡拉OK超时时使用刀砍伤邻居。
此前,大约8月4日晚上10点,Đặng Thành Duy在Rẫy Mới村Kiên Lương乡回家路上喝酒后,躺在吊床上,看到对面P.X.H.先生家正在组织喝酒和唱卡拉OK,深夜制造噪音,于是过去提醒。
到晚上10点45分,Duy看到H.先生家还没有停止唱卡拉OK,于是拿起一把自制刀,用黑色布包裹,带到H.先生家“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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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当看到Duy站在家门口时,S.先生(H.先生的女婿)出来见Duy,双方发生争吵。Đặng Thành Duy使用刀砍向S.先生的颈部和后脑,导致他受伤。随后,周围人及时制止并将S.先生送去急救。
到8月19日,S.先生到Kiên Lương乡公安报案。鉴定结论显示,S.先生受伤,身体损伤率为5%。
目前,该事件正由安江省公安调查警察机构继续调查,依法处理。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