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上午,政府提交关于教育发展特殊机制决议草案后,国会就相关内容进行了分组讨论。
草案指出,国家将对幼儿园和普通教育机构的教师及工作人员实施特殊、优越的优惠政策,以激励、吸引和留住有能力、有热情的人才。建议教师职业优惠津贴最低为70%,工作人员为30%,而在经济-社会条件特别困难、边境、海岛、少数民族山区和特殊学校的教师为100%。
林同省代表团副团长阮造代表认为,对收入实行优惠政策是正确的,尤其是对于在困难、匮乏地区工作的教师。他指出,这是直接决定教育质量的队伍,但当前收入不相称,而许多地方严重缺乏教师。他建议起草和审查机构仔细评估70%的津贴水平,明确对地方预算的影响,并制定逐步增加的路线图,以适应各省的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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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大学原副校长黄文强同意给予教师更高、更应得的待遇。他引用一部关于山区女教师牺牲个人生活为学生准备餐食的纪录片,认为这种情况需要得到实质性的认可和补偿,而不仅仅是表彰。优惠政策的最终受益者不仅是教师,还包括学生和家长,因为教学质量得到改善。
黄先生还指出一个不合理之处:公立医院的医生可以在私人机构为自己的病人加班看病,而教师为同班学生补课却被禁止。因此,如果要求教师全心投入学校工作,工资和津贴政策必须足以让他们安心工作。
文化与社会委员会副主任林文端代表也同意对教育和医疗行业教师及工作人员实行突破性工资政策,认为这是留住高素质人才的关键环节。然而,他提醒过去已颁布了许多关于工资的“特殊、突破性”机制,因此新津贴的设计需要放在根据第27号决议进行工资改革的整体框架内,避免废除多种旧津贴后又增加新的重叠、难以实施的津贴项目。
法律与司法委员会副主任阮长江则评估草案中的津贴水平是教师和社会的“愿望”,但问题是资源和可行性。他指出,目前教师和公务员的工资、津贴主要来自地方预算;如果颁布政策而不仔细评估影响、不明确分析资源,许多省份将难以满足。
国会预计于11月20日——越南教师节,在全体会议上讨论决议草案,并于12月11日审议通过。
教师目前是事业单位中领取预算工资最多的群体,约有105万人,约占全国公务员编制的一半。除工资外,他们目前享有两项主要津贴:工龄津贴和职业优惠津贴,实际月收入约为660万至3000万越南盾。然而,大部分幼儿园教师(约占队伍的25%)仅获得580万至1850万越南盾,而工作被评估为繁重。
在全国约10万个未招聘到的教师指标中,近一半属于幼儿园级别。许多代表认为,在讨论行业优惠政策时,这是最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VNExpre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