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晚,科学技术部部长阮孟雄向国会常务委员会提交了人工智能法案草案。首次草案确立了“不可接受风险的人工智能系统”的概念——即那些可能对人类权利、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安全造成严重、不可弥补损害的系统,或被创建用于实施法律禁止行为的系统。这类系统在越南被禁止以任何形式开发、提供、部署或使用。
识别标志包括:系统设计用于服务被禁止的行为;使用伪造或模拟真实人物、事件的因素以欺骗、操纵认知和有意行为,严重损害用户权益;利用弱势群体的弱点;创建或传播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安全具有高风险的虚假内容。
根据提交文件,人工智能发展过快带来了许多新的安全风险。深度伪造技术可能被利用来制造虚假新闻、诽谤、欺诈,引发社会不稳定。自动武器系统也提出了许多国际道德和法律问题。与此同时,法律完善速度慢于技术,导致管理空白日益扩大。因此,政府认为需要尽快建立法律框架,以控制风险,同时促进越南的人工智能研究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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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长阮孟雄表示,该法案旨在创建一个统一的法律框架,确保人工智能安全、负责任地发展,以人为中心。人工智能被确定为国家的智能基础设施,是生产力增长、创新和提升技术自主能力、国家竞争力的动力。
人工智能法案草案包括8章、36条;强调以人为中心的人工智能发展政策,明确国家的管理和建设作用。法律建立了基于风险程度的管理机制,确保人工智能应用透明、安全、可控和可问责;保护数据安全、安全和主权,以及国家技术储备权。
该法案还要求人工智能系统必须无害、无偏见、尊重人文价值;有监督、检查和违规处理机制,以确保威慑和巩固社会信任。政府将通过支持研究、投资、培训机制,促进创新生态系统和高质量人力资源发展,为参与人工智能开发的研究机构、企业和个人提供支持。
科学技术委员会基本同意草案的政策,但建议明确定量或定性标准以按风险程度分类人工智能。审查机构提议增加禁止行为以增强威慑力和法律适用的一致性,例如禁止使用人工智能创建深度伪造进行欺诈、侮辱人格、引发政治动荡、操纵选举或侵犯国家安全。
政府将于11月21日向国会提交人工智能法案项目,代表们将于11月27日在会场讨论。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VNExpre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