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是国会关于对南北轴线高速铁路项目应用一些特殊、特别机制和政策的决议草案呈文中的内容之一。
据建设部称,根据总理和副总理陈红河的指示,建设部已成立国会关于对南北轴线高速铁路项目应用一些特殊、特别机制和政策的决议起草小组。起草小组由来自各部委的22名成员组成,由建设部部长担任组长。
在项目以投资经营形式实施时,国家预算为南北高速铁路项目提供不超过总投资80%的贷款政策,已由起草小组采纳了许多意见。
具体而言,国际经验汇总显示,至今尚未记录到类似南北轴线高速铁路项目规模的私人完全投资项目,在没有国家支持和优惠的情况下能够收回成本并实现盈利。为了让私人参与高速铁路投资,需要国家在财政方面提供支持,以增加项目的可行性。
南北高速铁路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过程也表明:如果投资者完全投资项目,则无法收回成本;投资者投资机车、车厢和设备进行运营,根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运输需求预测,预计回收期约为34年;如果收入比预测减少5%,则回收期约为41.18年。
政治局发布第68-NQ/TW号决议后,政府、建设部收到一些国内私人投资者以投资经营形式投资南北高速铁路项目的提议。为了增加可行性,投资者建议从国家预算贷款,贷款额度为总投资(不包括土地清理)的80%,利率为0%,期限为30年;其余20%资金由投资者自行筹集。
对于国家向投资者贷款建设南北高速铁路项目的情况,建设部认为:在投资者完成对国家债务的偿还义务后,该铁路线路归投资者所有。在还款期间(预计30年),投资形成的资产是投资者抵押给国家的资产。
根据财政部的意见,提议政府借款再贷给项目业主,利率为0%,期限为30年,相当于政府必须为贷款支付利息。这将增加政府直接利息支付义务/国家预算总收入指标,可能超过上限,对国家信用评级产生负面影响……此外,0%的利率削弱了企业的还款能力和还款动力。
建设部汇总了一些投资者对南北高速铁路项目的提议,并按照预计结构假设国家贷款进行初步计算:第一年为总投资的15%(73.62亿美元);第二年至第四年,每年为总投资的20%(98.16亿美元/年);第五年为总投资的25%(122.7亿美元)。
结果显示:优惠贷款利率为1%时,到第30年,贷款总额包括利息约为640亿美元;优惠利率为5%时,贷款总额包括利息约为1820亿美元,但30年后国家仅收回约490亿美元。
上述指标尚未考虑影响项目还款能力的风险(总投资增加),也没有数据评估政策对经济社会和国家预算的影响(政府直接利息支付义务/国家预算总收入指标、公共债务上限等)。因此,建设部认为这是一项需要谨慎、仔细审查的政策。
通过财政部的意见和对一些投资者提议的初步评估,以及公共债务管理法的规定,建设部提议不将关于国家为投资者从国内外信贷机构80%贷款提供担保的政策纳入决议草案。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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